人民网
>>
时政
>>
时政要闻
2000年7月06日0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1999年7月22日 )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表感言
推荐给朋友:
镜像:
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帮助信息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