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6日00:38


人民时评:执法人员不能没有人权意识
建 达

  媒体报道的下面这两件事虽说情节不同,但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相同的结论,这就是,执法人员不能没有人权意识,否则,就会玷污自己头上神圣的国徽。第一件事是四川省被羁押吸毒女的幼女不幸饿死,负有责任的两名警察日前被起诉。第二件事是河南省准备开放正在使用的监狱,免费供游客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

  发生在四川的那件事,明显反映了那几个不负责任的警察缺乏人权意识。如果他们的上司交代了什么事,他们肯定竭尽全力去完成。不幸的是,托付他们关照小孩的是一个吸毒女。在他们的意识里,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人权,所以,他们也就不会为一个他们认为有罪的女人去做一件简单的事情。后来,就发生了这一震惊全社会的悲剧。值得欣慰的是,当地司法机关并没有袒护这些渎职者,法律已经开始追究他们的责任。

  河南省发生的事同样值得置疑。监狱是个特殊的场所,组织人去参观犯人的生活情况,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人道主义,是否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今后的生活。笔者曾经参观过日本的监狱,但那是一个已经废弃不用的旧监狱,成为旅游景点。正在使用的监狱,人家从没打算叫人看!监狱不是动物园,更不是可以让不相干的人去看新鲜和猎奇的场所。犯人尽管被剥夺了一部分自由,但是属于他们的人权--比如尊严、隐私等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替好人说话或者替坏人说话的问题,这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法制、文明和进步,反过来可以减少犯罪,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利益。 人权并非西方的专利,正在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中国,越来越重视人权建设。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人权》杂志指出,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成功举办了APEC领导人峰会,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中国的人权状况与整个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这个大环境下,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部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该加强人权意识,树立中国新一代执法者的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新形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真正成为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当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尊重公民的权利、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必然受到追究的氛围时,那些野蛮的、原始的、愚昧的、荒唐的行为就会很快失去生存的土壤。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徐星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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