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召开了,这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新起点。它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努力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决心。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疫区广大干部群众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战胜“瘟神”的高潮。经过几十年努力,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局部地区血吸虫病疫情明显回升,并且存在继续扩大流行和蔓延的可能。突出表现在:血吸虫病感染人数增多,局部地区出现急性感染暴发疫情;部分地区疫情死灰复燃,疫区范围明显扩大并向城市蔓延;钉螺大面积扩散,人畜感染的危险增加。如果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疫情反复势头,必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期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对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不久前,国务院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总的目标是:经过四五年的努力,有效遏制疫情回升趋势,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再经过七八年的努力,力争在全国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必须抓住重点,集中力量突破防治难点。要找准重点治理地区,集中人财物力攻坚,实施一批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有效遏制血吸虫病疫情回升势头;集中精力开展家畜查病治病,结合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家畜圈养、定点放牧和禁牧以及水改旱、水旱轮作、“以机代牛”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家畜感染和病畜造成的传播;与水利工程、林业工程紧密结合,多管齐下,整治钉螺孳生环境,彻底杀灭钉螺;加强疫情监测,防止反复,坚决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和蔓延。
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必须落实有关政策,积极救助血吸虫病人。对农村血吸虫病人、重点人群,实行免费投服血吸虫病预防治疗药物的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生活贫困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实行医疗救助;对感染血吸虫病的家畜,实行免费投服血吸虫病预防治疗药物的制度;将实行“以机代牛”的农户,纳入农业机械推广项目;增加对血吸虫病防治有关农业、水利、林业、卫生项目的投入。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认真将这些政策落实到农户、农民身上,切实救治患者并解决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防控体系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体制。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完善“春查秋会”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制度、疫区防治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有关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动员群众改造生活环境,并切实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有关地方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负责的要求,把血吸虫病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要积极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救助贫困血吸虫病人。
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建设为契机,依靠群众,依靠科学,依靠法治,完善机制,理顺体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力争早日消灭血吸虫病。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4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