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首届中国小姐风采大赛总决赛暨爱心扶贫晚会”8月2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时,颁奖台上出现发错证书等现象,台下一片嘘声,有选手现场抢话筒向观众诉说大赛不公。原来,包括冠军在内有4名“选手”是决赛时“突然出现”,组委会曾说这4人是“凑数”,“不参与评奖”。然而,主办方认为“比赛结果是公正的”。
从比赛到颁奖,出现如此多的不正常现象,能说比赛结果公正吗?主办方当然可以说是公正的,它有这个权利。但是,主办方说公正并不一定就公正。比赛是否公正,不是由主办方说了算。公正的最终得到认可,至少要符合几个层面的公正要求。就这次大赛来说,它的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质公正与形式公正,都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很难说这次比赛结果就是公正的。
主观公正是构成客观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要使比赛结果公正,主观公正与客观公正就应统一。然而,这次比赛完全得不到主观公正的认可。从参赛选手扔证书,到想说话而不给话筒乃至发生到“抢话筒”,扬声器被关掉,再到“台下一片嘘声”,再到大小媒体质疑等等,人们对这次比赛的认识、评价和感觉,都不认为是公正的。这次比赛的结果又如何能做到客观公正? 程序公正就是比赛过程的公正,程序不公正,比赛结果要实现“实体公正”往往就成为不可能。这次比赛的程序存在诸多不公正的现象。比如,7名选手都是从分赛区中选拔出来的,突然出现的4个人,没有参加这种选拔,直接进入决赛。7名选手们被告知她们是“不参加评奖”的,结果,这4人中的两人分获冠、季军。正是这种程序的不公正,遭受到各方的质疑。连程序公正都保证不了,比赛又怎么能实现实体公正?
形式公正就是比赛活动要合乎有关规则的规定。形式不公正,同样难以保证比赛结果的正当性、合理性。这次比赛的形式同样不公正。比如,总决赛承办方人士认为,这4人是否真正参加过分赛区的比赛,他不知道,“也不需要把这个关”。这个关又怎能不把?!进入颁奖阶段,主持人宣布一个奖项,选手中居然没有这个人,工作人员便冲上台给主持人递“条子”,改发另一奖项。到了发单项奖时,“条子”更是频频由台下传上,主持人不停念错,不停被打断,“最后干脆导演直接上去教主持人该怎么说”。等等。如此不正常的现象,又怎么能说比赛结果达到“实质公正”?
姑且不论这次比赛是否真的藏有“猫腻”,姑且认为主办方完全是无辜的,甚至我们还假定,这次比赛结果在客观上、在实质上都是“公正的”。但是,当你引起参赛选手、观众、媒体的质疑,当你的比赛程序存在许多漏洞,当你不按既有规定行事,哪怕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方式,那么,你的公正性就大打折扣。即使你真的很“公正”,你也难以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失去了这一条,比赛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正如部分选手所认为的“不过是一场闹剧”? 这次大赛事件还告诉我们,要真想为社会做点事情,在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赚得一点经济效益,你就得按一定的规则、程序行事,努力做到公开、公平,确保最后的公正,这样才能真正对社会对自己有益。反之,便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当然,比赛结束了,该赚的还是赚了,“砸“的、”赔“的、”折“的,是信誉。没了信誉,在今天的社会,不但不能赚到银子,更越来越难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