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7日17:05


人民时评:“保持沉默”是什么能力?
建 达

  据报道,因讨债被兰州警方击毙的姜云春之子姜伟表示,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甘肃省的检察机关,就此事申请复议,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调查。对此,《中国青年报》的一篇评论认为,如果公安机关作为当事者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保持沉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身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也保持沉默,则很难让人理解。我想,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 

  在法制不正常的年代,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异议的时候,执法机关、监督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出于某种原因,保持沉默,不理不睬,被视为“正常”。如今,时代不同了,依法治国成为党和政府的治国方略,民主和法制建设成为社会的一个主旋律。公开和透明是执政的需要,也是广大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需要。在这么一个开放的、理性的、正常的社会,执法机关、监督机关如果还不能顺应民意,顺应时代的潮流,那就不太正常了,就需要问:为什么? 

  公民因讨债而被击毙,死者家属要求讨个说法,也是公民的正当要求。现代社会,人的生命毕竟是最大的事,没有人可以把自己的面子、官位的升迁、私利的维护放到人的生命之上。公安机关理应把自己的理由向社会公开,是对是错由法律来评判,由公众来议论。当公安机关成为当事的一方,那么法律监督机关就应该站出来,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公民生命的事情更是比天还大。甘肃的检察机关为什么就不能花点儿时间、精力,做一点儿调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呢?检察机关应该明白,他们所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地面对身单力薄的那个当事人,而是面对数以万计的关心此事的群众,面对广泛的社会舆论,面对我们弥足珍贵、来之不易的民主和法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一个事关公民生命权的重大问题上,公安、检察机关都保持沉默,任凭舆论指指点点,任凭民众议论纷纷,这算什么“能力”?这算不算老百姓告状无门?如果权力机关、执法机关、监督机关等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都保持沉默,人民群众怎么信任他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怎么树立起来?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宏伟目标怎么实现?通过这件事,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何等的重要。没有能力的官员,不但会损害公民的利益,而且会损害社会的进步,影响整个现代化进程。这是人民群众最不愿意看到的。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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