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顾名思义只能步行而过,不管什么样的车子自然不会允许进入。然而,当一名坐在自行车上的危重病人准备从步行街进入医院时,我们的巡查人员是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不允许自行车进入,还是网开一面,机动灵活予以放行,相信稍有良知的人都会作出明智的选择:救人要紧!
出乎我意料的事还是发生了,报载,7月1日上午10时,正在成都市春熙路“韩一粉”店中上班的服务员伍惠蓉被突如其来的剧痛击倒在地,而当其同事用自行车驮着她赶往就近的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时,被路口巡查的工作人员挡住去路,原因是春熙路是步行街,任何车辆禁止入内。遭受病痛折磨的伍惠蓉只得半拖半爬前往医院。(见7月2日《江南时报》)
还没看完报道,我已惊出一身冷汗。试想,如果伍惠蓉不是打工妹,而是巡查人员的亲戚朋友,抑或有关领导,不要说推着自行车,即使开着汽车,想必也会大开方便之门。如此说来,这名巡查人员如此执勤,实在不近人情,正如有关领导事后答复记者,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完全合情合理,实属咎由自取。
纵观这起打工妹爬行进医院事件,岂止巡查人员过错?我以为还有两个问题必须解决:其一有关部门必须教育我们的执勤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灵活机动,不应教条主义,死抱着制度不放,常言道“制度是死的,而人却是活的”,失去人情味的制度不是我们制订制度的初衷。其二将步行街建在医院附近似乎很不合理,因为不少到医院看病的人已不能自己步行,如果不予以改进,迟早会弄出人命来,这绝非危言耸听。
打工妹爬行进医院是新闻,也是一条丑闻,她的不幸遭遇果真能唤醒某些部门、某些人的良知,那倒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