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即日起,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据悉,济南市中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督员”。同时,此次检查以暗访为主,并配备微型摄像机,将不文明、不注意形象的法官的所做所为拍摄下来,并放给法官本人看。(见7月10日《齐鲁晚报》)
我们注意到,济南市中院首次将法官业余活动、社交圈、生活情趣等私人生活空间列入司法大检查的范围,其目的不言自明,就是想通过暗访整肃队伍,改变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毋须讳言,该院这么做的动机和出发点无疑是好的。然而,笔者对此次暗访的最终成效不免心存疑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不管明察也好,暗访也罢,你要拍摄到实情,事先就应该保守机密,你通过新闻媒体大呼小叫马上要暗访了,谁还敢越雷池一步,干违法乱纪的事情?这样做不是打草惊蛇又是什么?其二,“公正与效率”是司法的生命,本应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检查与监督工作更是一刻也不能放松,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检查,等于明明白白告诉法官们,这三个月内你可得小心一点,千万别撞到枪口上,如此短暂的大检查,三个月之后的情况可想而知。其三,此次明察暗访有搞形式、走过场之嫌,按理说,对不文明、不注意形象的法官的所做所为拍摄下来后,证据确凿,又是顶风违纪,就应当从严惩处,真正起到警戒之效,然而,该院对不文明、不注意形象的法官处理结果只是将有关录像放给法官本人看看而已,如此轻描淡写、无关痛痒的大检查,焉能触动个别不文明、不注意形象的法官?
如今大凡举行执法之类的大检查活动,有关部门总喜欢事先打招呼,惟恐属下不知,这样做的后果,怎么能检查出真实的问题?如此说来,济南市中院的这次明察暗访不搞也罢,否则,不仅是对25名“特邀监督员”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配备微型摄像机的钱也打了水漂、花得冤枉。尽管我的话不怎么中听,但不说出来确实怪难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