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7月19日报道,山东威海市推行公车货币化改革,市级机关全面取消公车,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级别每月领取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据测算,该市车改后的公车费用支出将比车改前节约41%。
公车费用支出出现“节约额”,真的能反映车改“见成效”吗?我以为,车改成功与否,不能简单以“节约”多少费用来计,而应该看车改后的综合效果。
我们不妨将此“节约额”全面考量一下。众所周知,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使各级财政不堪重负,其间存在的巨大黑洞异常惊人,而公车不“公”的现象更是尤为突出。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和委员透露,许多地方公车呈“三三制”运行,即公用占1/3、干部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依此情形推算,时下诸多地方公车费用支出至少有2/3是不该发生的,应按纯粹的损失浪费额剔除出去。而惟此把浪费额剔除后的公车费用支出,才有资格作为“基数”与车改后的公车费用支出进行对比。若按此计算,威海市公车改革后的节约比例,还会是41%吗?
公车改革成功与否,首先要算经济效益帐。如何把经济帐算得更公平合理,更科学可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单纯看车改后公车在开支上节约了多少万元,降低了多大比例,我们就很容易被这硕大的数字所迷惑。孰不知,这样的节约数字是以浪费严重的公车耗费现状作为“基数”得来的。换言之,假若把时下公车耗费的水分全部挤干后再进行对比,那41%就远不是实际上应该能节约的比例了。而本应该可以节约的那部分财政资金,实际上已通过公车改革方案变成了“补贴”落入了干部们个人的腰包。
再从威海市制定的补贴标准来看:正处级领导2400元/月,正处级非领导职务1800元/月;副处级领导1600元/月,副处级非领导职务1200元/月;正科级600元/月,副科级400元/月;科员、办事员及工勤人员200元/月。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发放给副处级以上公务员的交通费用基本上能保证养一辆私家车。若乘坐出租车,则每天至少有60元打车费用。这样一算,以往公车私用的那部分费用实际上也由公费买单了。
车改,真的“节约”费用了吗?
发放巨额车补的车改方案,往往容易用表面上的合理掩盖事实上的不合理。以车补推进车改,理应在充分挤干公车费用支出的水分后进行匡算。只有在此基数上产生的“节约”,才称得上真正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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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货币化改革 威海市级机关全面取消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