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政论时评 2002年6月07日10:15


银行服务价格非要政府批吗?

秋风

    

    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人人都希望国内银行多搞点创新,然而,如何创新?是鼓励银行自己创新,还是限制银行的创新精神?举个例子,银行是不是可以向客户,尤其是小额存款客户收取服务费?应当向客户收取多少钱?如果我们真心希望银行创新,那就应该承认:这些问题只要问银行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旁人来讨论,甚至也不需要政府操心。

    然而,在中国的不少行业,主要是在那些据说关系到国计民生,因而必须由政府垄断起来或严密控制起来的行业,却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就是“集体创新”。要创新某项业务,企业不能自己决定怎么干,而必须报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去审批,尽管漫长的报批程序会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但如果能批准,而别人没有得到批准,好歹也算个创新。最常见的则是,由政府部门发布某个文件,大家一起开办某项业务。据说,这也叫创新,我只好将其称为“集体创新”。

    对于银行是否该收费、收费标准该为多少,眼看着我们的银行正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准备搞“集体创新”了。因为银行业协会正向金融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似乎还有别的什么部门写报告,要求批准商业银行对相关中间业务收费,而收费标准都是固定的,要么由国家统一规定,要么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按商业与公平原则确定收费或定价标准,商业银行则应按中国银行业协会确定的标准收费云云。

    银行是否应该为其提供的客户的服务收费?对这个问题,不管是金融监管部门,还是物价部门,都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因为每个银行的情况不同,因而,只有银行自己能够回答。我们完全可以设想,每个银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会不一样。有的银行财大气粗,企业客户较多,当然愿意对小额存款客户收费,或通过别的手段,比如,广东东莞某银行规定必须够2000元才可以存款,通过非价格壁垒拒绝某些无利可图的客户;而有的银行急于吸收存款,可能就会来者不拒,不会收费。同样,对于收取多少费用,各银行肯定也是标准不一。

    这种各家收费不一的局面,其实才是市场应有的正常状况。因为只有允许各银行存在差异,才能出现竞争。只有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状态和预期决定竞争策略——是否收费及收费多少是竞争策略的一部分,银行之间才有竞争可言,银行也才有利润或亏损可言。只有那些制订了最好价格策略的银行,才能在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与银行收益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从而获取创新利润。而那些制订了错误价格策略的银行,要么损失有价值的客户,要么扩大无价值的客户,只好蒙受亏损。这样才叫做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同样如此。只有政府不对是否该收费和收费标准做统一规定,各家银行才能各显身手,消费者才能辨认出哪个是骡子,哪个是马。否则,政府的文件统一规定只能对什么样的客户收费,并统一收费标准,那谁是骡子谁是马永远也是糊涂账。

    中国的银行本来就是瘸子:它们没有古往今来各种银行进行竞争最基本的武器:利率决定权,这就好象各家商店没有商品定价权一样。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的商业银行其实根本就无所谓竞争不竞争。现在,如果银行真的可以对某些业务收费,但却自己不准确定服务价格,那么,这属于经济学上最典型的价格共谋行为,即由政府保护、所有企业实行统一价格,由此所获得的增量收益,属于垄断租金,而不是创新利润。

    关于银行是否该收费,以及收费标准为多少,如果政府非要发文件,那么,我希望这个文件写上一段、并且最好只写这么一段:对银行是否对其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收取费用,及收费标准应为多少,政府不做任何要求,可由各银行自行确定。如此,我们的银行才会有点企业的味道,银行业才会有那么一点点竞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02年6月07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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