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观点专题 >> 网友新闻热评 >> 网友感言 2002年6月21日14:09


网友:谁是少年犯的“教唆犯”?
    

  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告破:两名逃学的中学生因与网吧发生纠纷,为报复网吧而放火,致使几十名无辜网友死伤,酿成京城建国以来最大的惊天大案。死者已矣,痛定思痛,人们不禁思索这样一个问题:谁是这两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犯的“教唆犯”?

    也许少年犯一怒之下烧网吧,在全国来说是一极端个案。然而,联系前几天刚刚发生的齐刚(化名)报复杀母案、北京某名牌高校大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案以及不时发生的未成年人行凶杀人、抢劫、抢奸等重案,我们不得不深思:本应童真未泯、天真烂漫的孩子到底是怎么了?

    “人之初,性本善”。婴儿呱呱落地,是一张白纸,从他们呀呀学语始,人生的蓝图也就开始绘制了。青少年阶段,是一个人长身体和思想意识形成时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的模仿欲和可塑性极强,外界因素对他们的影响和干扰,既可以使其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也可以让其发展为品质恶劣低俗的问题少年,甚至成为罪犯。在信息度、开放性无限膨胀的社会,外部因素对一个人尤其是青少年所施加影响的作用尤为明显。着眼于这样一个基本认识,我们再来分析和探讨谁是少年犯的教唆犯可能会有一些启迪和帮助。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或许有些偏面。但无论用硫酸伤熊的大学生刘海洋,还是两个小纵火犯,都是生长在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里;那个亲手弑母的所谓“尖子生”齐刚,虽然父母没有离异,但 “望子成龙”的父亲动辄打骂体罚,甚至将其胳膊打断。这一切在他们幼稚纯净的心灵会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如不是精神有毛病,一个少年会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经过精心准备,残忍地将生他养他的母亲杀死?因此,可以说那些没有社会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的父母是少年犯的第一教唆犯!

    学校是人生的第二摇篮。一个人在走向社会之前的德、智、体、能,主要的要在学校完成。然而,反观我们的学校,从小学、中学,到大学,近年来在“把教育当产业来办”的口号下,自古以来羞于言钱的士们和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为数不少的学校,拉赞助、忙收费、卖文凭、搞“扩招”,眼睛死死地盯上了孔方兄。什么教学质量,什么德育教育,什么“解惑释疑,传道授业”,什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统统“去他娘!”就这样,学生上网彻夜不归无人管无人问;学生逃学半年之久也无人像《一个都不能少》中那个凑钱也要找回辍学学生的山村女教师那样去找他们回来;一个个刘海洋、齐刚们已经到了犯罪边缘,还被学校和老师认为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样的学校和老师说他们是教唆犯并不过分吧?    

    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且不说杀人越货等恶性案件在街头小报上比比皆是,也不说电视屏幕上那无缘无故见了面就打打杀杀的无法无天的武打戏;单就因了一顶乌纱便你捅我、我杀你的“公仆”们的示范,还不够青少年学习和摹仿的?

    问谁是少年犯们的教唆犯?谁都不会承认。因为谁也没有手把手地去教他们杀人放火!但作为还是学生的天真烂漫的青少年们何以一个个成了手上沾满亲人、无辜者和国家保护动物鲜血的罪犯呢?就连我这个已近知天命之年、也算还懂些人情世故的老朽,也有些茫然了!

     (网友:杨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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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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