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观点专题 >> 网友新闻热评 >> 网友感言 2003年4月17日09:40


网友:组织好学生春游,关键是高度的责任心和周密的组织领导
    

    学生想在大好的春天去城郊、旷野春游,接触接触大自然,对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是十分必要的,实际上也是学校应该组织活动的一部分。不然天天蹲在课堂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那不把孩子们培养成“不识自然,不懂农事”的书呆子了。所以学校应该把踏青、秋游和一些接触社会的活动,列为不是课程的“课程”。这样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全面发展。

    现在是有一些学校怕出事故,就因噎废食,把学生“保护”在课堂里,这样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事实证明,不是圈在学校里的学生照样翻墙、打斗出事故吗。问题在于如何加强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

    我的儿媳妇是个多年从事高中英语讲授的教师,常常担任班主任,还担任过某中学的副校长。年年都听说他们学校组织踏青、远游,从来也没有听说过他们有什么畏难和去与家长签订什么“生死状”的事。我曾经和她交谈过,她告诉我,一个班几十个孩子,除班主任外,即便有其他老师帮助,也是满费心的。为什么她在几个学校任教几十年,从来也没有听说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发生过什么事故。经验在那里呢?她说:就是班主任和前来协助的老师的高度责任心,不能像放羊一样,任孩子们乱跑乱串,把他们控制在自己的视线内。其次,就是作好组织,把一个班分成若干小组,指定小组的负责人;并且把比较贪玩爱动的孩子分在各个小组,不能集中在一起,他们容易出事。所以说,一个是老师的责任心,一个是组织管理好。多年了从来也没有听说他们出游发生过什么事故。这只是我听说来的二手材料,不过我觉得还是有他的道理和经验的。

    为什么这件在学校教育中的常规事情,在有的学校就难起来了呢?甚至还要和学生的家长签订什么“生死状”、“保证书”,看起来好象校方是认真负责的,实际是校方领导既无能,又不负责任的表现。难道和学生家长签订个“生死状”、“保证书”,如果发生事故,你学校就没有责任了?! 想得天真。孩子上学,家长把孩子交给你学校,在学校期间你就应该承担起监护的责任。有的网友提到有个什么“办法”,不管你规定的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还是社会的伦理道德,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由于学校管理的松懈或疏忽,发生事故,学校是推脱不了责任的。不然怎么办?学生到了学校,家长再如何监护!

    近年来,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所引起的纠纷时有所闻,处理起来好象难度很大。有关的法规看来尚不完善,所以完善教育立法仍然是我们全国人大面临的一项急迫的任务。

    (网友:毕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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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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