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政论时评 2003年1月29日11:12


当民工领到工资成为新闻……

陈昌云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心情才变得沉重———其背后反映的当然是我们社会还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

    据《春城晚报》报道:1月25日,昆(明)石(林)高速公路10合同段项目部,将近600万元资金按比例全部兑现,不欠民工一分钱。报道说,该指挥部发现,其下属的各个项目部都有不同程度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于是,指挥部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设法下拨7500万元工程款,圆满解决了民工工资问题。干活拿钱本是天经地义。而如今,民工干活拿到工资却成了报上的新闻,无论如何,这让人有了几分的苦涩。诚然,与眼下相当普遍的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相比较,昆(明)石(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做法值得肯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确构成了新闻。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心情才变得沉重———在我看来,其背后反映的当然是我们社会还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民工的工资何以被拖欠?根源何在?一般的说法,是用工者(老板)拖欠了民工工资,是这些人“黑心”不顾民工死活故意或恶意拒付。但我本人在多次的采访调查中发现,实际情况比这要复杂。譬如,在欠薪最严重的建筑施工行业,相当数量的包工头就说过这样的话:不是我不付工资给民工,是我没钱付,建筑公司欠我钱,使我无力支付民工工资。问题追到建筑公司那里,建筑公司则诉苦说:不是我不付给包工头,我的工程款也被甲方久拖不决,我哪有钱付给他?

    最近北京有家媒体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建筑施工行业,欠薪发生率高达80%,其欠薪顺序是:欠民工的是班组长,欠班组长的是包工头,欠包工头的是项目经理,欠项目经理的是建筑商,欠建筑商的是业主。而在业主里头,有些则是政府部门,一些政府项目也长期拖欠资金。对这个问题,我也调查过中央一家驻滇水电勘测施工企业,该单位负责人承认他们拖欠民工工资达100多万元,原因是,这家企业为云南省文山州一个县做了一个工程,结果县政府至今还拖欠着320多万元工程款,这样本身周转资金就十分困难的企业就只好拖欠民工工资了。拖欠工资,受害的都是为了衣食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从上述欠薪顺序也可以看出,在这个欠薪怪圈里,只有农民工是最弱势的一环,他们处于这个“欠薪链”中的最底层。

    最近几个月来,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报道比比皆是,舆论往往强调要依法查处云云。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一是要求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居多,再是强调依法严惩的居多。从道理上讲,应该说这些都是对的。但问题是,检视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那种可以令欠薪者身陷囹圄的法条在我国犹付阙如,而只有一些经济处罚条文,这显然不足以震慑不顾他人死活而蓄意欠薪的某些人。

    那么,似乎就只有靠欠薪者的“觉悟”了。而这绝对不能说是正常的。因此我建议,在目前情况下,能否像有的国家那样,一旦发生欠薪,先由政府拨款先行垫付,再由相关部门查处欠薪者的责任。假若能这样,则民工可以如数领到工资的事就不会成为新闻了。    


来源:《工人日报》 2003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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