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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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省《潇湘晨报》2002年5月20日报道:今后,湖南省干部在职务、岗位变动时都将带着廉政档案随行。被称为干部“第二身份证”的廉政档案,将作为教育、监督、管理、奖惩和任用干部的可靠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申报的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年度考核或述职报告、干部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材料。此外,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的调查核实结论及有关材料也将放入此档案。
原来,廉政档案也只不过如此,好像与一般的人事档案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这不,干部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在谁的人事档案里头又找不到呢?考核或述职,一年一度,哪个机关、事业单位雷打动过?所有参加考核或述职的工作人员,谁不填写要装入个人档案的考核表或述职报告表呢?把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材料装入受处理或受处分者的个人档案是天经地义的,否则就属于徇私舞弊了。群众举报干部的问题,理所当然要调查核实,其结论及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也应是惯例吧。
让人感到滑稽的是,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之事。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个人收入目前分为两大类,一是国家发给的薪水,这是合法、应得的劳动报酬,其数量在单位财务室的工资表上一清二楚,而且干部家里一般也都知晓,我看就用不着个人申报了吧!另一类是灰色收入,即利用手中的职权换来的不义之财。这类收入不经过也不能经过单位的财务室,干部的家里人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往往只有授、受双方心知肚明。由于较隐蔽,一般少有人心甘情愿去申报这笔收入,除非受者没把授者所托之事摆平,为了不惹火上身而不得不忍痛割爱。受者在运气不好的情况下这样做,虽说是煮熟了的鸽子飞了,但受者不但保全了自己,而且还留了个廉政的好名声。礼品登记又何尝不是如此。一些价值上万元甚至10多万元的礼品有几个人舍得上交?别看有些领导干部把一些烟酒副食之类的东西拿去上交了,要知道这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是值不了几个钱的小意思,上交就当处理垃圾了。
令人疑惑不解的是,经济责任、重大事项指的是什么?经济责任是不是指的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经济情况的好坏?经济情况的好坏与廉政有必然联系吗?这个指标似乎只能反映出领导干部能力的大小,而不能反映出领导干部廉政不廉政吧!重大事项的标准是什么?是官员标准还是百姓标准?有些事在官员看来是芝麻之事,但在百姓看来却是天大的事情。
看来,这种廉政档案内的东西的确一般化,而且并不可靠。这样的廉政档案又有什么多大的作用呢?能作为教育、监督、管理、奖惩和任用干部的可靠依据吗?当然,如果说其中记载了不廉政的事实,还是能说明“不廉政”的,但其中如果没有记录不廉政的事实,难道就能说是“廉政”的吗?
我认为,如此建廉政档案有两个不可忽视的负面问题:一是蒙了百姓,不知情的百姓还以为这种廉政档案真能叫干部廉政;二是似乎给了干部一把新的保护伞,他们会在作秀似地做出几件廉政的事情之后而心安理得的干些不廉政的勾当。
建廉政档案的目的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我举双手赞成。但我们不能纸上谈廉政或搞不可具体操作的廉政。真正促使干部廉政,是建廉政档案的最终目的。围绕这个目的,我觉得廉政档案应建在百姓心中,要真正让百姓来监督、评议干部。为此,一方面要让干部档案中见不得人的东西通过大众传媒如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可采取网上、答卷、走访等形式让百姓民主评议干部,并将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公诸于众,这样,结果即使不存入廉政档案,也记载到了百姓的心中。百姓心中的干部廉政档案才是可靠、有说服力的依据。
(网友:胡德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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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2年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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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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