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腐败叫“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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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程项目就有验收,有认证、奖励之类的也需要验收,甚至于达标升级、清理整顿什么的都得搞验收。验收是对工作成绩、工程质量、项目进展情况的阶段性或最终评价。因而,既使是工程或工作做得十分过硬,也绝不敢去怠慢验收,除非这人脑子里真的出了毛病。
验收如此重要,以至于一些头脑灵活之人,早在工作启动之初就打起了验收的主意。别的不说,就说前不久“五小”企业的验收吧,特别是那些小煤矿、小铁矿的验收,其中的猫腻,哎!那真是“让局外人眼谗,让局内人心动,让矿工们心惊”……
去年六月十三日,为迅速遏制小煤矿频频爆发的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各省分别出台了验收标准。这些据说比国有煤矿标准还严的“验收标准”,如果真得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的话,不敢说从此可以根除事故,但至少应该将一些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淘汰出局,并对杜绝重特大事故产生一定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刚刚宣布结束整顿通过验收,复产不久就事故频频,山西还出现了像富源煤矿这样的特大事故,以至于再次进行停产整顿。
小煤铁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具有动态性。咋日验收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不坚持经常形成制度,明日复检时就有可能退化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正是这个动态性、复杂性,再加之现行政策对参加验收人员的责任规定较为“宽松”,为验收腐败提供了可能。一些唯利是图的小矿主,抓住少数验收组成员“既能成人美事,又不祸及自身”的心理,为通过验收,绞尽脑汁拼命在验收组成员身上打主意,少数地方干部心甘情愿地为小矿主充当“贿托”。一些参加验收之人,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进攻,半推半就成了人家的俘虏。有的甚至在几次半推半就之后,公然索起贿来。就煤、铁矿验收行受贿手法而言,也很有特别之处,那就是:组长在井上,组员在井下。在井上或宾馆内,小矿主与“验收大员”之交易瞬间完成;在井下,“小矿主代表”适时把一些数量可观的“辛苦费”送到验收人员手中,验收人员欣然接受,真可谓是“人不知,鬼不觉”。升坑后,验收组与小矿主间心照不宣,验收人员提出一些不痛不痒之毛病,小矿主“虚心”接受,如此这般,一些隐患较大的小煤铁矿就这样便顺利通过验收。尽管有“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之规定,但由于小煤铁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具有动态性,除非今天验收,明天爆炸,否则绝对追查不到验收人员的责任。于是,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一些验收人员对小矿主几千甚至于上万元的好处,欣然接受。积少成多、积腋成裘,一次验收便涌现出不少“验收富翁”。
验收环节出现的腐败,对频频爆发的矿难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治验收腐败必须强化验收环节的责任。仿照金融部门发放贷款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之作法,把“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改为“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复检,谁复检谁跟踪,一次签字几年有效”,大幅度提高验收人员的责任。之后,如果还有人胆敢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主放行的话,责任期内不出事故,算他走运;如若出事,一并追究。通过强化验收人员的责任,堵塞一切安全漏洞,迫使小矿主或退出煤炭领域,或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以此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网友:石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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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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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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