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仍的精神支柱与腐败现象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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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各类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贪污腐败、假冒伪劣现象,层出不穷。这类事件,教训不可谓不深,法律不可谓不备,判刑不可谓不严。然而,草菅人命、贪赃枉法、“前赴后继”者仍源源不绝!令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日前,遇一熟人,某高校保险系教授、省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是也。请他解释我们的上述疑难。该人几乎是胸有成竹、不假思索、无一废话、一口气地对我们开导了一番。其语言之精到,令人过“耳”不忘,兹全文照录于下:
[记录稿]:
一、本来嘛,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哪来的什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分呢?
二、资本的原始积累本来就是残酷的,哪来的那么多的“诚信不欺”、“仁义道德”!
三、改革开放必须以容忍丑恶现象为代价,否则将一事无成!
四、因此,我(指他——我们认识的那名经济学家)真想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搞一个“对过去非法聚敛财富者予以特赦”的提案——在限定的日期以前,所有的非法聚敛的财富,视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当事人一概给予特赦;此期限以后的非法聚敛财富者,则从重、从严处理。
[记录完毕]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我们)廿年苦思”!在这名熟人的此等理论之上,再加上“同志”称谓的失落和“老板”称谓的盛行(见拙文《称谓、社会心态与私人业主小厂矿的大事故》),一个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了。这个体系可能就是事故频仍的“精神支柱”与腐败现象的“理论基础”!
(网友:琢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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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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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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