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是否也该停了
|
|
|
据10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教育部、卫生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不再招收新生。
人们总爱把律师(法律人的代表)和医生相比,因为两者都是令人羡慕的白领,两者都把经验、品德、业务素质看得至高无上,均被人认为需要长期的训练,需要不懈的努力才能成功。他们做着同样伟大的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医治着人类:律师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扭曲的社会关系,而医生拯救着人类的身体关系。两者的类似,促使我想法律的自学考试是不是也要结束了,仅凭几本书的学习难以培养出合格的医生,难道背点干巴巴法律条文的人就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吗?并凭此主宰人的自由,甚至生死了吗?我表示怀疑。
提到司法腐败人们总是归结于法律人素质太差,但是从现象上看差什么啊?我们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文凭基本都是本科以上,但多是业大、电大、自考的文凭,当我看到很多人背着不知从哪儿划来的两条考一条的范围,每次通过四五门,二年拿到本科文凭的自考或远程教育文凭时,我担心这样考下去,法律人全部是博士,群众也仍会喊素质差。
一个医学专家说的一句话:我可以三分钟教会你开阑尾炎,但是我必须花三年时间教你对付各种意外。也许这正是政府不开医学自学考试的原因,无论书本知识多么重要,在学校里接受系统而又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是必须的,医学的问题仅背几本教材是不可靠的。而法律又何尝不是如此,任何人均可以在三分钟内学会起诉一个盗窃案件,但深刻地理解其中的法理,做到公正与效率、人权与秩序并重,怎样在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准确运用法律,也许要毕人一生的努力。法律工作也不是背了几个条文就能为之的。
自考大行其道,人们仍然抱怨法律素质太差之时,我们也要反思我们的法律难道真的轻而易举吗?我只想引用一个让我强烈共鸣的外国法学家儒攀基奇的话:“法律过分简单和肤浅,研习法律成为一种轻而易举的一件事”“招徕了一批在医生、工程师等其他行业做不来的人”,纵文凭遮身,但我们法律人中确实有一些在其他行业干不来的人?喜哉!悲哉!我不言语。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我们真的要对我们法制进行反思了:我们是要建立精通法理,以公正公平正当程序为理念的法律人队伍;还是要一批只会背诵条文,同时知识贫乏的法律工匠。我们的法律难道真是那么不具有挑战性,仅需要很少的智力和能力就可以参与其间的产品说明书吗?不!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审判工作。”英国大法官柯克如此说。
也许,法学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真该停了。
(网友:邹云翔)
网友反馈:自考生的水平一定比正规院校毕业生的水平差吗?
|
|
来源:人民网 2002年10月24日
|
(责任编辑:夏爱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