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网友说话 2002年11月05日01:48


一校“贫富两制”违背《义务教育法》
    

    据《中国老年报》报道,前不久,河南省郾城县实验小学以学生贫富划分班级,用金钱把学生分成两类,富家子女可以进新楼享受空调,贫困家庭子弟只能留在没有空调的旧楼里经受酷暑的煎熬。(《中国老年报》2002.8.16) 

    其实,这种以学生贫富划分班级的做法,不少地方都有。我所在的城市,不少学校都以交钱多少来分班,比如一学期交1000元,就可以进“培优班”、“特优班”,每班三十名学生,配备最好的教师和设施,跟大学待遇一样。拿不起钱就只能进普通班,每班六十人以上,多的甚至上百人。这种现象,小学里有,初中也有。据说这叫“一校两制”,我则认为实质上是“贫富两制”。

    人所共知,小学、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在这个阶段,每个公民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也有使每个公民享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毫无疑问,国家设置建立的初中、小学,应该承担起使每个适龄儿童免收学费获得平等受义务教育的任务。显然,在所谓“一校两制”的名义下搞“贫富两制”,违背了《义务教育法》,为法律所不容。至于班型,按照国家人均1.25平米的规定,超过了就违规,——这不是人为地使少数人去侵犯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吗?

    有的人辩解说,这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改革,给富人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理所当然。这种观点完全歪曲了义务教育的本质,别说在理论上站不住,即便在实践上,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要知道,在当今世界上,义务教育都是免费地公平对待所有受教育的儿童;将义务教育的整体运行及其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交由市场支配,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搞什么市场化,在而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是禁止的。

    当然,民办初中、小学,可以适当收学费,但不能以赢利为目标,更不意味着给“贫富两制”开绿灯。早在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就已经明确地指出:“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可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这个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民办小学和初中尚且不允许,何况公办的呢?

    “贫富两制”的要害在于“一切向钱看”,其实是变着法儿乱收费,把国家教育资源当作出资本去赚钱,结果是认钱不认人,人为地以贫富为标准把学生区分成“三六九等”,让孩子们生活在等级观念之中。这种违背教育本质的做法,危害极大。它不但会助长拜金主义的膨胀,在学生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不可愈合的创伤,而且会使他们失去尊严感,失去对自己,从而失去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试想想,在这样的环境中,学校的意义何在?师者何以为师?学者又何以为学?还谈什么育人?还有什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可言?

    看来,违背法理且无情的“一校两制”,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它直接威胁教育这一国家、民族兴盛的基础,必须予以治理。治理之法,除了提高办学者的“三个代表”思想外,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依法治校,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义务教育法》,对违反这一法律的行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有效清理,并限期纠正,不纠正的就毫不留情地予以制裁。韩国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做法,但他们决不姑息,不符合法律的就停止其招生资格,这是值得借鉴的。

    (网友:文志传)

    网友反馈:我准备将孩子送到学校的“贫民窟”(岳海主)

         在学校不必刻意体现学生的贫富差别(huasheng)

         学校染上铜臭,是误人子弟的悲哀(寒江雪)

         让孩子从小多吃点苦(清风)

    相关文章:每学年3000元 大学生公寓出现“豪华间”  

              多交600元就上“空调班” 贫富分班伤害学生自尊


来源:人民网 2002年11月05日
(责任编辑: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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