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网友说话 2003年1月30日09:55


酒不醉警警自醉
    

    为了落实公安部最近发布的关于民警违令追究领导责任的“五条禁令”,郑州警方别出心裁地推出一种叫“禁酒名片”的玩艺儿:警方实行全面禁酒,每个民警在以后的上岗中被要求携带该“禁酒名片”。其实,这种被冠以“禁酒”的名片也没什么特殊,就是把“五条禁令”中三条跟“酒”有关的条款列在卡片上让民警带在身边,随时提醒自己莫要贪杯以致乱性误事。

    这种“名片”当然很好,但是否能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是很难说了。民警的“职业自觉”是否与“名片警醒”有种对称的正向关连,嗯,这恐怕缺乏足够的事实支撑——民警犯事时连头上的警徽都起不到应有的警戒作用,况区区的“禁酒名片”?再想想,即使受到“名片”的警醒少喝了几杯,就不干坏事了?该犯的事还是得犯,该闯的祸还是得闯。

    就看最近媒体披露的几起民警涉足的重大案件吧。在东莞警方的家门口竟然是脱衣舞和色情活动泛滥成灾,老板嚣张地称有“警方”保护,记者多次报警果然警方没有反应,难道那些头上带有警徽的人都喝醉了?重庆某广场上,一对夫妻在晚饭上到外面闲逛,却被警察无端怀疑是在卖淫嫖娼而惨遭殴打,难道这些警察也是喝醉了?再回想一下前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延安家中看黄碟”事件,西安的“民警涉毒”事件,再问一句,那几个违法的警察也是因为贪杯吗?

    酒不醉人警自醉,权不误人警自迷,认真分析上面几起案件,都是因为滥用警察公权,都是职业腐败在作怪,试问,这种“职业腐败”和“滥用公权”是“禁酒”能戒除和避免的吗?只要警察这一职业身份有利可图而又缺乏足够的行业自律和监督,没有酒醉的情境警察也会自己被权钱所“迷醉”。酒算什么?酒醉只不过他们的罪恶东窗事发后的借口,行恶的“胆子”不是酒赋予的,而是自身无法抗拒依附于“警权”的“利”。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的是因为酒醉所引发的“罪恶”倒不至于“破坏性很大”,喝得再多也只是个人行为,醉得再深也有醒的时候,“疯”得再厉害也仅是一人之力,所以危险倒不是很大。危害大的是什么?倒是那些不是被酒醉而是被“权”和“利”所迷醉的情况,这种“醉”往往导致一个群体的腐败,因此产生的危险也是特别特别的大。

    所以,我们回过头来再反思一下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和郑州警方的“禁酒名片”,管住“口”挺重要,“酒”当然是要禁,但恐怕在酒上下太多的工夫没有什么必要,更重要是要管住他们的“手”,管住他们的“心”,随便要钱的“手”和轻易迷于权和钱的“心”才是最容易“醉”的主。

    (网友:曹林)


来源:人民网 2003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董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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