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煤矿事故:如何“斩草”又“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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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26日新华网报道,山西吕梁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人数已达到62人,且尚有10人至今下落不明。如此高的伤亡率,与正在鏖战的伊拉克战争一场战斗下来是绝然不相上下的,然而愈加可悲的是令这数十位同胞无辜罹难的“真凶”,竟然能安然遁身,逍遥法外,而且是毫无一点“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迹象。
据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就这次矿难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业主孟兆康胆大妄为、违法生产,是很有“背景”的。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如此小煤窑关闭不了?就因为这些小矿背后有“人”,涉及自己的私利。那么,业主孟某这个“萝卜”已被连根拔出,而那些个给其提供生长所需营养素的“烂泥”到底藏身何处呢?
即便用最笨的方式调查此案,即“顺藤而摸瓜”,那些躲在幕后的“保护伞”,恐怕也不至于能藏得如此严实吧?试想,既然该矿的生产许可证早已过期,业主孟某他却照样开采,而且超层越界地违法开采。尤其是在吕梁地区一个半月内接连发生三起重大煤矿事故的背景下,全区的煤矿都在停产整顿,为何惟独孟某敢如此顶风作案?而且他竟然置“行政处罚通知”于不顾,撕掉封条,砸了链锁继续非法生产。假若没有比孟某权势大得多又能管住那些主管部门的实权人物在背后给其撑腰,他敢吗?即便他敢,负责监督的相关部门干吗?除非有更大来头的实权人物敢把这所有的责任全然揽去,并令相关执法部门也只能因为“认帐”而默不作声。然而,有如此能耐的幕后人物在吕梁地区难道会很多吗?恐怕一两个足矣!面对如此大的目标,即便一个个地排查,又能用多长时间?故能解释得通的理由只有一个: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按理说,既然已拔出了矿主孟兆康这个大萝卜,就坑找泥应该不是太难的课题。然而,如今之所以拔出了“萝卜”没带出“泥”,无非是缘于以下原因:其一,参与拔萝卜者本身就陷身泥中,带起泥来脚下打滑,若硬性挖泥,等于自掘坟墓,如此自然带不出更多的“泥”来。其二,挖泥者自身力量有限,加上地位超脱性不强,所以他明知“泥”在何处,却心有余力不足,于是只能望“泥”兴叹。让这两类人操持此事,拔出“萝卜”尚可,指望其带出“泥”就实在是奢望了,故而他们仅有的能耐也就是拿拔出的萝卜撒撒气,至于如何带出那块烂泥,恐怕也只能另请高明了。
现在的问题是,拔出“萝卜”带不出“烂泥”,滋生类似恶性事故的土壤就难以彻底铲除,躲在幕后牟利的实权人物就还会使坏,矿毁人亡的事故就难免还要发生。所以只要是“上边”下了决心挖“泥”,关键的关键就是如何选这些个挖“泥”的人了,他最起码得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足够的挖泥之力,有一双强有力的手;二是挖泥之前没有沾手其“泥”,是一双很干净的手。不然要想又拔“萝卜”又带“泥”,也就只能到反腐剧中去虚构相关的情节了。
(网友: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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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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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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