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4日21:09


人民时评:如何应对药品广告监管尴尬
马龙生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蓝煜17日透露,在2004年1—9月对全国部分药品电视广告进行的监测检查中,发现违法广告高达62%;而同一时期药品报纸广告的违法率更是高达95%。

  药品业是广告的大户,也是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广告经营者公认的“高门槛”客户。但即使如此,违法率仍然如此之高,的确出乎人们的意料。那么,违法率是如何高出来的?据报道称,一是用于治疗癌症、风湿以及减肥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二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三是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四是使用过期失效文号或已经依法撤销的批准文号。

  从上述原因不难看出,违法广告多,并不是没有相应的法规约束,而是公然藐视法规,绕开法规。你审批的“门槛”不是很高吗?我索性不理你,或硬干,或造假,反正违法被抓住、被处罚的机率很小,损失不大。所以,违法率高达95%的根本原因,还是广告监管中,执法力量与违法力量的严重不对称。

  如何解决“一人执法,万人违法”的执行尴尬?我以为还应该从法律本身与执法力度两个层面来入手。

  从法律本身来看,当前药品广告宣传中,尽管对疗效的描述用词等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一些暗示用语、替代用语等“边缘违法”现象,还没有严格界定,这就给任意的弹性解释、有偿的人情放行提供了空间,也给执法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认真研究一下“边缘违法”广告情况,建立一套定期更新的违法广告暗示用语、替代用语资料库,作为法规的附件下发,全国广告监管部门共享。

  从执法力度来看,当前最严重的问题,还是缺少科学的监管体系与强有力的监管手段。监管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政府加大投入,增强监管力度。而这个“投入”不能理解为一味向执法队伍追加投资,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全民监测的运作体系。比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比如,能否长期在大众媒体设立专栏,将举报电话、识别违规广告的简明方法等永久公布,既方便群众举报,又可让违规者闻风丧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民举报,可让百姓对药品广告中的夸张用语,从弹性的心理认同,转向刚性的法律认同,从而让法律精神与百姓的普遍文化心态相统一,违法药品广告就会难以泛滥、猖獗。

  监管手段上的更新同样刻不容缓。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引进了全国首套广告监测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自动对广告图像中诸如“第一”、“专家”等文字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与数据库中的违规词语进行比对,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测效率。尽管这套识别系统还大有改进的必要,但我以为这样的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来源:人民网
人民时评
马龙生专栏

人民短信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