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退耕还林出问题 领导干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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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4月30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为保障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实施,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对退耕还林(草)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今后,连续两年未完成退耕还林(草)计划或发生造林质量事故的,不仅有关直接责任者将受到严肃查处,还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补助粮款的调拨发放、造林苗木的组织采购、退耕还林(草)质量的组织验收、退耕还林(草)地块面积的确认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在调拨发放补助粮款、组织苗木采购和退耕还林(草)质量检查验收时,要派专人参加,实行全过程监督。
《通知》明确了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对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发现的大案要案、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立即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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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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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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