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倡导文明 树立新风
|
|
|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跨世纪的行动纲领。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议》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1997年5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李鹏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中央文明委全体委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江总书记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眼点,一定要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每年要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每年都有新举措,每年都有新进展,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普遍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