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生活 >> 生活 >> 举证有新规 百姓告状更方便 >> 解读举证新规 2002年4月04日12:47


新规定确立证人出庭作证规则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邹声文)专家认为,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证人出庭作证的有关规则,将有效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 

    在此之前,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证人的出庭率非常低。 

    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重申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做出具体界定: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它还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规定指出,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新华社 200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张爱敬)


 
相关专题
 举证有新规 百姓告状更方便
 
推荐给朋友: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人民网地图 帮助信息 广告服务 合作加盟 网站声明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