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6月16日05:28


罗干在浙江考察: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新华社杭州6月15日电  (记者方益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近日在浙江省考察调研时强调,面对改革发展的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协调推进“三个文明”建设。

  6月11日至15日,罗干在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和省长吕祖善等陪同下,先后到杭州、绍兴、宁波和温州市,深入企业、社区、农村、港口和基层政法综治单位,实地考察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亲切看望慰问基层政法干警和综治工作者,就新形势下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调研。

  考察期间,罗干听取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他对浙江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建设“平安浙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罗干指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发展是稳定的基础,只有发展了,才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要求,不断探索维护稳定工作的规律,创新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

  罗干在考察中反复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让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从根本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要坚持依法律按政策按程序办事,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要认真研究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建立和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抓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要不断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全国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

  罗干在考察居民社区和社区警务室时说,社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社区干部和一线民警的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省份,具有重要意义。社区工作做好了,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有了稳固的基础和保证。他勉励广大社区工作者和基层综治工作者,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罗干非常关心政法队伍建设。他说,要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围绕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公正执法的主题,着力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16日 第一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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