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09日05:14


今日谈:明星做广告当慎重
江南客

  最近,北京市消协向社会公开发表《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建议名人、明星要珍惜荣誉,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拒绝承接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共鸣。

  名气是明星的一种特殊“资源”,用名人做广告代言人,不但能给明星带来不菲的收益,也会大大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这是一种正常的经济活动。然而,我们也应看到,有的明星做广告,是冲着利益而来,全然不顾广告内容是否真实,企业要我怎么说就怎么说。结果是不但误导消费者,甚至还会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失。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不仅应具备最基本的道德和良心,对自己负责,更应该承担所应承担的责任,对社会负责。做广告应有一个起码的慎重态度,不能拣到篮里就是菜,什么广告都去接。这样做,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使自己名声受损,是很不应该的。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09日 第一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锋)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2000年-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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