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书军:尽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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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在“两会”召开之际,借人民网向“两会”提交一个“网上提案”:应对加入WTO,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现实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都有哪些途径?我认为,培育农民经纪人、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农民自己的农协与合作社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农民组织化还涉及到许多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调节的问题,比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农民专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农民经纪人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应当破除一些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误区,即:认为农民自己的组织,获得发展后会不利于农村的稳定。事实上,社会集团的组织化程度越高,社会集团之间对话的成本就越低。江苏金坛、山东寿光等农民合作组织发育程度较高地区的实践表明,农民合作组织确实起到了增加农民收入、稳定民心的作用。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2年03月05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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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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