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 ______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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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与巨贪
双面人卞建中式怪胎浮出水面

  主持人语:

  这是一场巨贪与检察官的较量归案后的巨贪总结自己的教
训:“我是一个只懂交通法的法盲,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与
丹徒县检察院的人交上朋友。”

  是自傲与不屑?还是心怀鬼胎,不敢直面检察官?

  无论如何,此刻悔之晚矣。巨贪必须面对的正是检察官、
法典及其不容亵渎的尊严

  文\陶建荣 午然

  一、 会议冷场,公安副局长仓皇出走

  卞建中颓然瘫坐在会议室的椅子里。众目睽睽之下,场面
难看已极。1999年4月8日上午,江苏丹徒县交警大队会议室里
所有凝神屏息的与会人员都注意到了这一变故。

  变故是卞的手机铃声引起的,正在主持会议的卞建中接听
了电话,刹那间如遭电击。与会者面面相觑,等待着卞建中恢
复常态,但恢复过程长达15分钟。最后终于听到的是卞建中的
吩咐,气若游丝:“其它人都出去……李某某留下。”

  江苏丹徒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卞建中无力使自己
从椅子里脱身出来,他只能让李某某代劳,去他的办公室取出
一只小拎包,再交给李某某:“你把它收下,保护好这只包。
我马上去上海,有事再与你联系。”

  卞建中必须从椅子里脱身出来。他做到了这一点,然后身
手异常矫捷地冲在前面,迅速邀集一行人驱车绝尘而去。

  而同一时间,丹徒县检察院准备擒捕卞建中的武装干警得
到消息,擒捕扑空了。

  二、 卞建中与交警大队“四大金刚”

  在丹徒县交警大队,有卞建中的“四大金刚”之称、声名
煊赫甚至不在卞建中之下的

  是这么几个人:其一是丹徒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三山
培训点负责人刘某某,人称“刘百万”,实际资产已逾千万;
其二即李某某,交警大队下属企业丹徒县利通物资服务总公司
总经理,总负责交警大队“三产”;其三是卞建中与交警大队
几个人合伙投资的护卡膜厂厂长殷某某;其四是丹徒县利通建
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将其私营的建筑公司挂靠在交警大
队,承建过交警大队大楼总值几百万的工程,人称“孙百万”。

  1999年3月16日,一封由镇江市批转丹徒县检察院的举报信,
举报内容即卞建中与这几个人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并称这几个
人都是卞建中的铁哥们。

  局外人难以理解:以“工作狂”著称的卞建中,在将丹徒
县交警大队由镇江市“黄牌”单位带成“红旗”单位的“风雨
十年”里,倚重的为什么不是交通执法业务骨干,倒是这“四
大金刚”?

  卞建中与“四大金刚”非同寻常的往来引起了丹徒县检察
院的高度注目,其结果是卞建中未能预料的:不得不仓皇出逃。

  三、 卞建中自诩的“风雨十年”

  有一个细节非常典型,在丹徒县交警大队广为人知:年轻
的交警不敢当着卞“大”(卞大队长)的面抽烟,因为这曾经
招致过卞“大”的严厉批评:“你一个月拿多少钱?能买这么
好的烟抽?”

  卞“大”有资格这么说,被批评者唯有心悦诚服。卞建中
的简单履历是:1955年出生,1972年参军,在上海某部队任文
书,1976年退伍,先在县拖拉机配件厂工作,不久调县法院任
法警,1982年调县交通局监理股任办事员,后任副股长,1987
年监理股划归公安,改为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后任大队长。
1999年,升任丹徒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在这段履
历中,不可忽略的还有卞建中自幼过继给他人、出身贫困的背
景,而重要的是,卞建中从来没有忘掉这一背景。卞“大”生
活俭朴,不喝酒、不抽烟。卞“大”堪称工作狂。许多年轻干
警甚至从卞“大”的表率方面受教非浅。在丹徒县乃至镇江市
(丹徒没有县城,县、市融为一体),卞建中由于掌管车辆、
交通管理大权,是社会上许多人争相巴结的对象,不少领导干
部也与之关系密切,卞建中声名极盛。然而,即使是这样,卞
“大”仍然坚持上路执勤,经常到各岗亭、执勤点巡查,绝非
装样子。有谁工作吊儿郎当,一遇卞“大”,立即撤换,毫不
留情。1995年交警大队建大楼(工程即由挂靠本单位的孙某某
承建),卞“大”组织干警在工地劳动,一起搬砖头,挖土方,
睡帐蓬,交警大队无人不服。

  卞“大”当然另有自身特点,卞“大”爱玩,天性对陌生
的事物充满好奇,都想试一试,所以卞建中与他的铁哥们也是
休闲娱乐场所的常客,乐于让小姐洗洗头、捶捶腿。说起来,
用公费周游过数十个国家的卞建中还光顾过国外的“红灯区”,
那是兴之所至,他自称从不与那些三陪小姐耳鬓厮磨,只是要
一杯茶,在一旁坐一坐、看一看,如此而已。卞“大”更大的
爱好是把玩各式各样的车子:国产的进口的、高档的低档的,
他愿意驾着它们招摇过市。而此外卞“大”的嗜好就不多了,
不讲究吃,经常抓几只白馒头,就着一杯白开水咽下去,或者
吃几块萝卜干,一顿饭就解决了。卞“大”不讲究穿,一年四
季几套警服,没有一套像样的西装,衬衫是地摊上十几元一件
的大路货。卞“大”长年住交警大队宿舍,他有车,有司机,
但一个月难得回家一次,每个月只交200元给家属,不太过问老
婆、孩子。千真万确:卞“大”没有豪宅别墅,家具破旧、彩
电旧小,仿佛生活在贫困线下……

  与此同时,丹徒县交警大队在卞建中统辖下的十年间,由
镇江市一个黄牌警告单位,面貌迅速发生巨大变化,发展成占
地百余亩、拥有数千万元固定资产,软硬件设施建设在镇江首
屈一指的“红旗”单位。

  踌躇满志的卞建中要为自己的劳绩略作清点。镇江当地几
名文人被请出山,很快,两部为卞建中树碑立传的书《风雨十
年》、《岁月有情》炮制出笼,卞建中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
应该是冥冥中有一个意念在提示:他的“风雨十年”该告一段
落了……

  四、质疑“富庙”

  被借用的镇江当地文人认同的是这样一个标准:丹徒县交
警大队由“黄牌”跃居“红旗”单位,毋庸置疑,因为有卞建
中为该单位敛聚的数千万元固定资产为证。

  在这里,“红旗”单位相当大一部分涵义是这个机构的“
经济效益”,这不能不费人深思。

  而以卞建中伪饰甚深的外表形象看,于今则俨然一介“富
庙穷方丈”。

  不妨说,“穷方丈”是卞建中可以自炫示人的,但“富庙
”如丹徒县交警大队这样一个机构,是否无可指摘?“黄牌”
固然可以摘下,“红旗”是否即可就此加冕?

  有两处责任不能由卞建中承担:当年提倡党政机关兴办“
经济实体”,卞建中一上来就抓住了这一“历史性机遇”,先
后成立了9家公司。1992年,卞建中成立丹徒县利通物资服务总
公司,1994年,以利通公司与香港信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了中外合资镇江利通车辆修配有限公司;1997年,又开办
了利通客运服务公司;1998年开办了股份制的鼎鑫寻呼台。这
些企业都由卞建中担任董事长,业务以交警大队为依托,据称
“大多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此其一。

  举卞建中“四大金刚”之一李某某辖下的利通客运服务公
司为例:这个公司主要靠交警大队吃饭,一是交警处理违章超
载后,超载部分的旅客由利通客运服务公司承运,费用由原超
载车辆负担;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车的起吊、清拖由利
通公司专营,李某某坐享的是垄断经营厚利。

  再如鼎鑫寻呼台:卞建中强行拉郎配,规定凡丹徒县的司
机使用鼎鑫寻呼台,可以不参加每月的驾驶员安全学习,从而
不费吹灰之力为该寻呼台拉到大批客户,暴利就此产生。

  党政机构大张旗鼓兴办“经济实体”风潮渐成过去,卞建
中抓住的又一“历史性机遇”是公有制企业改制,此其二。这
一机遇导致的问题、产生的责任同样不能由卞建中承担。举例
如丹徒县鼎新物资服务公司面临改制,必须与交警大队剥离。
如此机遇,卞建中本可以直接出马,自己从自己手中买下这家
实际资产达数百万的公司,但卞建中一番思量,竟然有所顾忌,
而叫李某某出面,自己甘居后台老板。交易一蹴而就:李某某
出价20万元,该公司成功“改制”。

  “富庙”既在,卞建中即使愿为“穷方丈”恐怕已是不能。
但必须明确:这不能成为卞建中可以逃避责任的第三点理由。
尽管明眼人一望而知:卞建中出价20万强行将鼎新公司“改制
”为私家产业,与其借交警大队的职权不择手段壮大该“富庙
”所使用的手法,几乎没有什么两样。一些道理是简单的:“
富庙”可以被谥为“红旗”单位,照猫画虎再走一步,前路就
不免有所不测了。

  五、“穷方丈”的高傲与卑下

  卞建中浑然不觉。丹徒县交警大队在他一手掌管下的“风
雨十年”间,已经渐成外人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交警大队的
人、财、物的管理与处置,卞建中一人说,“一支笔”定音。
使用干部,他可以不请示、汇报,可以不经公安局领导批准;
局领导任免干部,他也可以置之不理、拒不执行;公安局召开
党委会,作为党委委员的他想去就去,不想去就“请假”,毫
无顾忌。丹徒县各部门和乡镇的领导,许多人都不被高傲的卞
大队长放在眼里。

  不妨假定卞建中确有某些自视不凡的资本。卞建中堪称“
工作狂”,自奉甚俭,在个人品格上有异于他熟悉的许多上下
级“领导”。甚至不妨假定:如果有一个较为健全的环境,卞
建中不能完全摆脱这个环境的某种监督或制约,那么,即使高
傲如卞建中,大概也不致天马行空,脱缰太远,而是尽可以安
然度过他一个又一个“风雨十年”,最终告老归田,许多人还
很可能念念不忘这位“公仆”式领导,因为他已经几乎是一位
“公仆”式领导。

  沉浸在交警大队一片阿谀奉迎之声中的卞建中,此时想到
的也正是他告老归田那一天:国家有规定,机关干部工龄满三
十年就可以退休,如果一世清贫,真正做一世“公仆”,退下
来后一无所有,我卞建中该如何是好?

  考察卞建中这样一位自奉甚俭、曾经清廉过的“公仆”式
领导走出他的不归路的第一步,可以让人发现:与无数前车之
鉴相比较,卞建中迈出第一步的动因竟然如出一辙。首先是心
理不平衡。卞建中手下“四大金刚”在他的扶植下都发迹起来
了或就要发迹起来,这是近在眼前的例子,卞建中凭什么置身
事外?他悚然惊觉到自己十几年之后“一无所有”,这“公仆
”又将意义何在?

  “公仆”卞建中不肯将自己与更广大的社会普通阶层相比
较——简单地作一比较,他将发现自己远非“一无所有”,就
在这一刹那,曾经几乎是“公仆”的卞建中头脑里残存的一丝
“公仆”意念全面崩溃,一个新巨贪蜕变成型了。

  对此同样浑然不觉的是外界。卞建中在丹徒县交警大队院
内院外成功地扮演着“双面人”角色:一方面,卞建中依然是
“工作狂”,有魄力,能干;另一方面,卞建中开始不择手段
地捞钱,首先是要从他扶植的“四大金刚”手里分得一杯羹。

  1995年,交警大队建办公大楼,卞建中决定该工程由孙某
某承建。大白天,卞建中带着干警搬砖运土不亦乐乎地忙碌在
工地;深夜里,卞建中授意李某某:“你先打个条子给孙,借
点钱来用用。”李奉命转告,孙哪敢怠慢,立即捧出8万元现金,
由李转交卞建中。

  一年过去了。卞建中发现自己的“借钱”之举毫无风险,
“借条”纯属多余,那么,为什么再要让孙某某捏着那些把柄
呢?于是,李某某再度出面,“借条”被索回来。

  卞建中以一年时间考量外界对他迈出第一步的容忍度,他
得到了确证:安然无事。

  而稍早以前,在与交警大队的几个人共同投资开办的护膜
卡厂项目上,卞建中就已尝试过“举债”。护膜卡厂专做各种
证照的封皮,卞建中要入股,却叫另一“金刚”刘某某出钱。
刘拿出12万元,卞建中后来归还2.5万元,说是“让他光光面子
吧”,余下的钱,从此闭口不提。

  此外,卞建中经常以“最近办事需要点钱”、“手头比较
紧,你先给我一点钱”等理由,分三次向刘某某索要了10万、
5万、2.5万元。1997年、1999年春节,刘某某向卞建中拜年,
分别呈上1万元“压岁钱”。

  卞建中凭什么在刘某某面前狮子张大口?原来这都是小意
思。“刘某某办驾驶培训班赚了大钱,全是靠我,我可以让他
办,也可以叫他马上开路”,“帮了他这么大的忙,问他拿点
钱花花还不是应该的吗?”

  丹徒县交警大队名下的利通客运服务公司由李某某把持,
李某某肥了,卞建中也不能让自己瘦,捞钱的方法拙劣却简单
实用:从1997年公司成立至案发,卞建中假借交警和临时工的
名义,每月从利通公司领取“工资”,假工资共计10余万元。

  镇江利通车辆修配有限公司成立之初,港方有6人参股投资。
过了一两个月,港方将出资抽走。由于该公司是交警大队处理
事故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利润很高。对此,卞建中当然不会
熟视无睹,“李某某帐上不要放太多的钱,放多了难看,给我
提点出来。”怎么提呢?办法依然是领假工资。卞建中跑到街
上地摊上,私刻了6名港人的名章,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的“港
方人员”工资,按月领取16800元;同时,再以交警、临时工“
中方人员”的名义领数份假工资。这样,从1994年8月直至199
9年3月案发,卞建中共以领取中、外方人员工资的名义,捞走
现金计80多万元。

  利通车辆修配公司成立时,外方人员带了两辆免税的“蓝
鸟”、“尼桑”车过来,作价50万元卖给公司。当时,这两种
车市场价30多万元。卞建中脑袋瓜一转,想出了一溜赚钱的点
子。他利用交警大队长的身份、影响和职权,到某公司开了张
58万元的汽车销售发票入帐报销,一转眼赚了8万元。然后,他
一转手,将其中一辆“蓝鸟”车以25万元的低价卖给某私营公
司经理潘某某。潘因为得到了优惠,送给卞建中酬谢费25000元。
卞建中指使潘将25万元车价款不要直接打到修配公司帐上,而
是划到他用别人名义私自开设的一个银行户头,再提出来私存。
这样,卞建中一石三鸟,从一头牛身上剥下了三张皮。

  1995年5月,卞建中为交警大队从某单位花5万元购买了一
辆旧桑塔纳轿车,然而,他却跑到某公司开了一张16万元购买
新车的发票,叫自己的司机签字,在交警队报销,一下子贪污
了11万元。之后,卞建中不满足于这种羞羞答答的做法,索性
直截了当虚开了一张购买新桑塔纳轿车、车价款13万元的发票,
在单位报销。反正交警大队车子太多,谁也搞不清楚。仅两张
发票,卞建中就轻轻松松地鲸吞了24万元。

  鼎鑫寻呼台得到过卞建中强行拉郎配之便,客户骤增。在
这里,卞建中故伎重演,每月领取假工资27266元,前后8个月,
直至案发,共获得不法收入达218100元。

  权钱交易,笔笔明了。

  六、男女关系一例

  曾经以勤上路、勤检查、严格要求下属交警而著称的卞建
中甚至在其本职工作中也要扮演“双面人”角色了。

  1997年10月20日晨,镇江华东列车电站基地党委书记姜某
(男,53岁,正处级,镇江市人大代表;后因交通肇事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驾驶桑塔纳轿车去南京,行
至312国道高资镇路段时,因违规驾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二
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两人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认定,姜应负完全责任。

  该交通肇事案情节简单,卞建中完全认可下属交警的鉴定
意见,肇事人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可能,然而,说情
人出现了。姜愿意以一辆旧进口卡门特轿车相送。

  卞建中没有犹豫。处事利落是他的一贯风格。一线“公仆
”意念残存之前,卞建中决不犹豫的选择是:严格执法。但现
在,卞建中利落地放弃了对肇事人的任何处理。职业尊严让位
给了那辆旧进口卡门特轿车。

  下属交警记忆中严格公正的卞“大”已成过去。如果卞“
大”果真是“双面人”,恰如这一次赤裸裸地露馅现身的那样,
那么,传说中不顾家庭、不近女色的卞“大”又是怎么回事呢?

  丹徒县交警大队办公大楼筹建过程中,沈阳某装潢公司经
理刘某出现在卞建中面前。刘某,女,不到40岁,年轻时在南
京金陵饭店当服务员,颇有几分姿色,交游甚广,两次离婚,
后找了个外籍老公,移居香港。刘是在卞建中的上级机关某人
的撮合下来见卞的,目的很明确:要承包卞建中的办公大楼的
装修工程。

  卞建中不能拒绝风姿妖娆的刘某,并曾在周末驱车专程到
南京,宴请刘某。不用说,办公大楼的装修工程也包给了她。
然而,问题是此人并无承接这项工程的资金与实力。她玩的是
空手道,既要赚卞建中的钱,工程所需资金又要通过卞建中向
交警大队下属公司借。

  卞建中有求必应。装修工程竣工,刘某与交警大队结清帐
目,满载而去,却拖欠卞建中的下属公司100万元不肯归还。

  1996年5月,刘某对卞建中称,已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利通(
香港)公司,刘某所欠交警大队下属公司的100万元,就作为利
通公司入股的投资。这样,刘某原来的欠款就顺理成章为其所
有了。至于香港利通公司是怎么回事,卞建中搞不清楚。

  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又说香港利通公司要在港投资建设皇
都大酒店,需要450万元港币资金,三方合伙,叫卞建中出资1
60万元人民币(约150万元港币)。由于卞建中已投资香港利通
公司100万元,所以,只要再拿出60万元,这样一来,刘某非但
原来借交警大队的钱不还,而且又从卞建中身上榨取一笔巨款。
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刘某玩弄的把戏。1998年底,卞建中、李
某某到香港,了解到皇都大酒店实际上归属江苏省旅游公司,
刘某仅仅是租赁使用,只花了30多万元进行装潢。卞建中提出,
“剩下在你这里的钱,就在香港给公家买套房子吧。”刘某摸
透了卞建中的心思,说,“什么公家私人,给你买一套不就行
了。”

  在这起外人捉摸不透、非比寻常的男女关系中,令人震惊
的是:自视甚高的卞建中居然始终处在任人宰割的位置。尽管
也有回报,刘某果真给卞建中买了一套房子,卞建中装修一通,
准备租给镇江驻香港某机构按月收租,但是,与卞建中串通“
铁哥们”私下里搞的勾当相比较,刘某此举却无异于将卞建中
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火坑在前,昏头昏脑的卞建中也不惜纵
身一跳。

  七、逃亡路上

  1999年4月7日下午,丹徒县检察院在对举报人称卞建中涉
嫌巨额贪污情况进行缜密取证后,断然采取行动,带走卞建中
的“四大金刚”之一刘某某。当晚7点,丹徒县某镇长获知风声,
即打电话给卞建中:“检察院在查你了,你要留点神呵!”

  卞建中沉住气,因为他相信刘某某是自己的“铁哥们”,
所以第二天一早依然在交警大队会议室召集并主持会议。就是
在这次会议进行当中,某镇长再次拨通了卞建中的手机:“刘
某某把你的事情全向检察院说了,你要做好准备呵!”

  卞建中祸到临头,某镇长敢于两度通风报信而无所顾忌,
这就是丹徒县一些人沆瀣一气营造的“大气候”环境的一个表
征。不能设想:曾经有志于做“公仆”的卞建中能够在这个环
境下不改初衷。但此时此地谈“公仆”,应该庄重出之,还是
以滑稽的笔调更相宜些?

  持枪在手且携带数国护照的卞建中闻风出逃,丹徒县检察
院不能不高度紧张。当晚在上海,卞建中再接到交警大队某领
导打来的电话:“检察院正在找你,你尽快回来!”

  电话内容严正而无懈可击,但意味深长。卞建中仓皇之间
冲出正就餐的海鲜馆,立即电话联系其“四大金刚”之一殷某
某,叫殷把他放在李某某处的拎包送到上海。殷此时正远在苏
北如东县,只能叫李某某送。

  曾经是卞建中至为亲信的李某某称自己不会开车,推托不
送。殷无奈,又打电话叫卞建中的妹妹到李某某处将包取出,
送到沪宁高速公路江阴收费站,殷赶到那里接头,取得包后,
再送到上海交给卞建中(为此,殷某某于1999年10月27日,因
通风报信、伪造证件、提供车辆和3000元钱被丹徒县法院以窝
藏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卞建中拿到了他的命根子小拎包,铤而走险再返镇江,但
半路上又撇下司机,只身于4月9日重新回到上海。急急如丧家
之犬的卞建中下一步该往哪里去呢?

  孟某某,女,与卞建中同龄,这是卞建中此时能够记起的
又一个异性。早在1968年,孟某某下放到边远的贵州插队,因
条件艰苦,后来设法调到丹徒县上会公社卞建中所在的那个生
产队,卞建中因而与孟开始了接触。当时,卞建中正在上海当
兵,有机会经常到孟家探望其父母,深得其父母喜爱,与孟家
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关系。

  年轻时的卞、孟交往已成过去。卞建中此番重来,风尘仆
仆。孟某某喜出望外,连忙上街买菜,准备招待卞建中。然而,
返回家的孟某某却发现,卞建中竟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只小
拎包。孟某某怅然地给他代管下来,再打卞建中的手机,已联
系不上。

  马不停蹄的卞建中就此踏上了他的逃亡之路:浙江湖州、
安徽宣州、黄山、江西景德镇、合肥、全椒,最后是三界某部
队招待所。末路穷途,居然还数次与李某某、殷某某联系会面,
指令殷某某提供外逃经费。李某某终于也如约而至,得到的指
令是:“回去把帐册都毁掉,不要留下证据;把厂关掉,把银
行的钱都提出来,带某某(李的情人)离开镇江,不要回来。
”然而,回到镇江后的李某某没有完全按昔日的靠山卞建中的
指令行事,从而为检察院最后查实卞建中的犯罪提供了证据,
也给自己留下了一步后路。

  几乎与卞建中的逃亡完全同步,镇江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与丹徒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的追捕小组在对卞建中的通讯进行严
密监控下,跟踪逼近了卞建中。4月15日,殷某某被抓获,4月
16日,追捕小组在安徽省三界某部队营区招待所完成布控。晚
10点,卞建中在外面公用电话亭打完电话,刚刚跨进招待所大
门,追捕人员大喝一声:“卞建中,”当兵出身的卞建中随声
应答:“到!”至此,连续潜逃三省一市的卞建中归案,在戴
上手铐时,禁不住一声叹道:“我知道你们是镇江来的,我完
了……”

  八、卞建中覆水难收

  1999年7月,经江苏省纪委书记曹克明批准,一支由江苏省、
镇江市、丹徒县三级检察院联合组成的调查组赴香港调查。9月
23日,调查组再赴香港,通过香港廉政公署,查实卞建中拿交
警大队160万元公款在港作个人投资,以及刘某在港给卞建中购
买一套住房等犯罪事实。

  经丹徒县检察院最后查证:卞建中非法获得赃款计人民币
197万余元、美元1000元。另有人民币39万余元、美元2.5万余
元、港币19.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然而,在审讯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卞建中这
笔巨额贪赃到哪里去了?

  卞建中深知赃款赃物对于定案的重要性,因此拒绝如实供
述。

  羁押中的卞建中此时不能不想到在不同阶段影响过他这一
生的两位女性:刘某与孟某某。有一天,他突然要求与上海的
孟某某联系。在检察人员的监控下,卞建中在电话中直言相告
孟某某:“我现在在检察院,你先设法给我借50万元,救我一
命。”

  卞建中闭口不说那只小拎包,然而对方的答复是令他稍感
宽慰的。孟某某同意检察人员赴上海与其见面。

  检察人员在上海接触到了孟某某。为救卞建中一命,孟某
某出去转悠两个小时后,果然带回来17万元现金、18万元汇票,
并承诺另15万元过几天就汇到镇江。

  检察人员隐约判断出孟某某与卞建中不寻常的关系渊源,
并且推断:卞建中曾逃到上海,所携带的赃款,必定托一个可
信赖的人保管。如果推断不误,那么这个人就该非孟某某莫属,
因而单刀直入:“卞建中还有一只包在你这里,你必须把卞建
中放在你这里的东西全部交出来,否则,你将承担由此带来的
法律后果。”

  孟某某交出了那只小拎包。

  接受审讯的卞建中进而承认:当年筹建交警大队办公大楼
的同时,他没有忘记在老家上会镇给养父母盖一座小楼,并接
受孙某某跟着献上的一片“孝心”:贿款25000元。感慨莫名的
卞建中只能在羁押中回首往昔了。在过去的“风雨十年”中,
这位“公仆”、巨贪曾经还有过另一些身份:养父母的孝子;
重友谊的有情人……与孟某某最后关头的一番交往使他确信,
他付出过的友谊甚至得到了恰当的回报。

  卞建中悔莫当初。然而,人生的某一些阶段必须到时候终
结。1999年12月22日,镇江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卞建中一
案,等待这位巨贪的将是法律的无情判决。


《大地 》(200003) 第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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