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抢银行还厉害!”(今日谈)

  李德民

  自称“不图钱、不谋利”的李洪志,其实是个财迷。他出
书籍、卖画像、办“学习班”、推销练功服和练功垫,赚了一
大笔“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用他的话说,靠“法轮功”
赚钱,“比抢银行还厉害!”

  真是“比抢银行还厉害!”仅从最近查出的几起“法轮功
”非法产业案看,经营额就达1.6亿元,获利4000多万元。他
在海外银行有巨额存款,置别墅、购轿车、办护照、买绿卡,
出入国外色情赌博场所。一般劫匪抢几十家银行,恐怕也很难
抢到这么多钱,还得冒杀头的风险。

  “比抢银行还厉害!”不仅厉害在抢钱上,还厉害在害人
上。数以千计的“法轮功”练习者被折腾得妻离子散,精神崩
溃,甚至送了性命,还以为“功德圆满”。李洪志害人,有极
大的欺骗性。他善于搞教主崇拜、精神控制,一度欺骗了210万
练习者。厉害还厉害在他不像抢银行的劫匪那样面目狰狞,而
是自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身披黄袍,口念“经文”,冠
冕堂皇地抢钱、害人。真是把人抢了、害了,还骗人贡钱、感
恩呢!

  事实表明,李洪志不是“不图钱、不谋利”的“大师”,
而是比劫匪还凶恶的罪犯,“法轮功”不是“既不邪,也没教
”的一般组织,而是祸国殃民的邪教。从“比抢银行还厉害”
这句话,人们可知李洪志是什么人、“法轮功”是什么组织了!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0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