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公德!(人民论坛)

  郑根岭

  首都北京各种硬件设施日益改善更新,但广大市民和游客
的社会公德意识却还没有同步前进。据报道,在整修一新的天
安门广场,地上总能见到游人留下的不易清除的“纪念”——
—嚼过的口香糖;而华表周围汉白玉栏杆上的八只小石狮子更
是缺胳膊少腿,面目全非。王府井本是步行街,一些骑车人却
照骑不误,地上的垃圾痰迹随处可见,长椅上酣睡者敞胸露背,
树上的霓虹灯刚装上就被割掉电缆,垃圾桶被烟头烫坏,铁箅
子被撬走……

  少数人的这些不良行为,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有
效地加强社会公共道德建设?

  我们推出一批又一批先进典型,引导人们向他们学习,起
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在大多数人社会公德意识不断提高的同
时,少数人不讲公德的恶习并没有得到克服。这就不能不思考
问题的另一面:在我们提倡和表彰好人好事的同时,对那些破
坏社会公德的人进一步加强制约,双管齐下,岂不更好?

  一个社会要想正常运行,就要有一定的社会公共道德秩序
来支撑。像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包括口香糖),遵守交通规则等等道理,恐怕连幼儿园里的小
朋友们都知道,要说一些成年人不懂这些道理,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我们却常常见到与此背道而驰的现
象。对这样一些人,如果听之任之,不进行必要的强制约束,
其实等于起到了反面的示范和放大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
就等于鼓励大家不守公德。

  在社会公德建设方面,有时候一味劝阻难以奏效。仍然拿
前些时北京的事儿来说,因为要排练大型群众国庆游行,长安
街一些路段暂时撤除了中间隔离栏杆,没料到却招来不少行人
横穿马路,全然不顾来来往往的机动车流对自己生命的威胁。
对此,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多次进行呼吁,可不少人仍然我行
我素。你要说这些人不懂交通规则,恐怕谁也不信。那么,为
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认为,是处罚不够。

  广州市在治理交通秩序方面的做法值得仿效。从九月一日
起开始实施的《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主要突出一个
“罚”字。对机动车的处罚就不用说了,对行人、自行车乱穿
马路就由过去的罚款五元提高到二十元至五十元。罚得那些不
遵守秩序的人“心痛”,才能减少群众“痛心”的事情发生。

  不少城市的街头都竖有《市民文明公约》之类的牌子,主
要是从正面讲一些“要怎么做”和“不要怎么做”的要求,并
没有对不文明者的处罚规定,我觉得,如果再加上一些对不文
明行为的处罚则更有效。各地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加强社会公德
建设,很有必要。

  社会公德的建设光靠正面呼吁,光靠表扬先进,是不够的,
还应该辅之以“罚”。通过处罚使其改掉恶习,养成遵守社会
公德的良好习惯,这也是加强思想工作,引人向善的一个重要
方面。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29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