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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公安部发布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
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
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
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
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大党员、干
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
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
想基础,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一定要提高认
识,看清危害,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夺取这场斗争的胜利。
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首先要认清“法轮功”组织
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李洪志通过“法轮功”组织,极力宣
扬他编造的“法轮大法”,蛊惑人心,愚弄群众。不仅从精神
上操纵练功者,鼓吹“地球爆炸”,“末日来临”,只有练法
轮功“才能消灾避难”,“度人去天国”等歪理邪说,而且从
组织上进行控制,竭力发展全国性组织机构,争夺群众,甚至
打入我们的一些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试图发展成为同我们党
和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势力。谁不赞成他们那一套,谁要揭露他
们造成的危害,他们就横加责难,进行围攻,冲击新闻单位,
骚扰党政机关,甚至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活动,向党和政府
示威施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法轮功”组织发展蔓延对党、
国家和人民的极大危害,充分认识“法轮功”给练习者的身心
健康带来的严重恶果,充分认识抓紧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极
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看不到它的政治实质,不坚决地、妥
善地抓紧解决,我们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
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一定要严格掌握政策,正确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着眼于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解脱大
多数。应该看到,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参加练功是出于
健身强体的愿望。他们对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政治目的,并不
了解。相信他们在知道真相后,就会提高认识,维护大局,拥
护党和政府的决定。对于“法轮功”练习者,要坚持进行诚恳、
耐心、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晓之以
义,明之以理,帮助他们认清当前形势,看清问题实质,使他
们真正了解,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是符合全体人民包
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利益的。也使他们真正了解,只要主动脱离
“法轮功”组织,不再参加其一切活动,就不作为问题提出,
不予追究。工作中,既要态度坚决,立场坚定,又要慎重稳妥,
防止简单草率。要把正常的健身练功活动与打着这个旗号搞迷
信活动区别开来,把一般的“法轮功”练习者与极少数违法活
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区别开来,把正常的宗教信仰、合法的宗
教活动与“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区别开来。
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一定要注意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大局所系,人心所向。没有稳
定,什么事也办不成。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有利
于进一步保持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有利于集中精
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道理一定要讲清
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相信,绝大多数“法轮功”练
习者在认清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真实面目之后,一定会以实际
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不会去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情。对于那
些极少数借练功“弘法”之名,存心作乱,宣扬迷信邪说,蒙
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坚决依法惩处。
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各级
党组织的作用。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
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练习
“法轮功”的共产党员,必须在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尽早脱
离“法轮功”组织,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要自觉做到:不
修炼“法轮大法”,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活动;不担任“
法轮功”组织的任何职务;不传播“法轮功”组织的材料;不
为“法轮功”组织的活动提供场所、经费资助和其他方便;主
动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积极配合党组织和有
关部门认真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适应新的形势,
坚持从严治党,在这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中,切实承担起政
治责任。要在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
无神论的教育,帮助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增强政治敏锐性
和政治鉴别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道路的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
大共产党员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
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们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
各族人民的紧密团结,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只要紧紧依
靠人民群众,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决稳妥开展工作,就一定
能够解决好“法轮功”问题,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
《人民日报》 (1999年07月23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