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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议会会议坚持公开原则。
日本认为,议院会议公开的原则就意味着旁听自由。旁听虽然是
自由的,但从维护会场秩序的观点出发,限制人数,要求遵守旁
听规则也是自然的。因此,除两议院议事规则对旁听有所规定外
,两议院都分别制定了旁听规则。现行的旁听规则有以下主要内
容:
一、旁听席。各议院都设有旁听席。众议院的旁听席分为贵
宾席、外交官席、参议院议员席、公务员席、群众席和新闻记者
席;参议院分为皇族席、外国外交官席、众议院议员席、公务员
席、群众席和新闻记者席。
公务员旁听席。公务员通过所属各省厅照会要求旁听时,秘
书长根据旁听席的情况,把旁听证送交各省厅分发。
群众席。群众席分介绍席和自由席。入介绍席的必须持有议
员介绍的旁听证,入自由席的必须持有按顺序排座位的一般旁听
证。
新闻记者持旁听证参加旁听。对新闻社和通讯社由议会管理
机关酌情发给在整个会议期间通用的旁听证。
旁听人必须服从议长的院内警察权。议院的委员会会议除议
员外,只有经委员长许可者才可以旁听,两院协议会不许旁听。
二、旁听证的记戴和检查。旁听人在旁听证上必须记载其住
所、姓名及年龄。旁听人入场时在旁听席入口处必须接受旁听证
及携带物品的检查,警卫在旁听证上加盖验讫章。
三、人身搜查。议长认为必要时可以下令警卫或警察官对旁
听者进行人身搜查,旁听人必须接受。
四、不得入席者。对于持有武器及其他危险品者、带酒气者
不得入旁听席。管理上需要限制旁听人数或旁听席无空席时,即
使持有旁听证也不得入席。
五、禁止进入会场。旁听人不得进入会场。
六、遵守事项。旁听人在旁听席必须遵守下列事项:(1)不
得身着奇装异服;(2)不得着用或携带帽子、大衣、伞、手杖、
手提包、包袱等;(3)不得饮食或吸烟;(4)对会场上的言论
不得表示赞成与否或鼓掌;(5)不得妨碍以肃静为宗旨的议事;
(6)不得打扰他人或做出不体面的行为。
七、旁听人的义务。所有的旁听人必须听从警卫的指示。
八、秘密会议时的退场。议院在作出召开秘密会议的决议时
,旁听人必须按照警卫的指示迅速退场。
九、旁听人违反旁听规时的退场。旁听人在违反旁听规则时
可以命令其退场。议长有权调动警卫执行其命令。
十、儿童。儿童只有在特别许可时才可以入旁听席。
吴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罗智兴
(200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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