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知,近期将对我市贯彻执行《环境 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以及工业污染物排放总 量、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环保基本国策,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环保 法律法规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举报电话,自6月13 日至18日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2678432,欢迎广 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摘自2000年6月10日《合肥晚报》)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 rd@peopledaily.com.cn 电话:(010)65091419 (010)6509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