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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晚,中央电视台在现场直播第九届“步步高杯”全国
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时,节目主持人介绍监审组成员、著名作曲
家谷建芬老师为全国人大“常委”……无独有偶,近日某报载新
华社北京电文中,也提到“人大常委们呼吁,下决心禁止一切色
情陪侍……”
“人大常委”的提法从何而来?翻开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
组织法,根本没有这种提法。然而在我们生活中,这种说法并不
少见,甚至一部分领导同志、新闻媒体也常这样称谓。他们想当
然地认为,党委有常委,政协有常委,人大也肯定有常委。其实
不然,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
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地方组织法规定,省、市
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县级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根本
就没有“常委”一说。他们所说的“人大常委”实际上就是指“
人大常委会委员”。
把“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为“人大常委”,表面上看只是字
面上的差异,但它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少数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和人大知识知之甚少,需要普及。
长期以来,法律知识、人大意识在少数干部心目中缺乏一定的位
置,这些同志习惯于对党委负责,很少想到对人大负责,更谈不
上对人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了。一些同志学习法
律知识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断章取义,一知半解,有的把人大
常委会仅当作是履行法律程序机关,对法律赋予其重大事项决定
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知之甚少;有的人认为,人大常委会是
开开会的虚设机构;甚至还有人认为,人大是政府的一个部门,
搞不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值得
我们深思。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
须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
理社会的本领。很难想象,一个对国家国体和政体都不了解的领
导干部,能依法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
司法。因此,要把宪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普法的重要
内容,加深其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
涵义的理解,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人大宣传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尽管近年来各地
都加大了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不
少地方仍停留在一般化和程式化的层面上。圈内宣传、自拉自唱
的现象依然存在。同党委、政府宣传工作相比,显得苍白无力,
致使不少干部群众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缺乏深刻的了解和认
知。因此,人大工作的社会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除人大刊
物外,更应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
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介绍人大知识,反映人大工作,扩大宣传
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家喻户晓。
与此同时,我们的新闻单位也要努力熟悉宪法、法律和人大
业务,规范法律用语,改进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把对人大
的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有新意。一些地方人大工作自身工作
也需要不断增强。有“为”才能有“位”。人大的权威不但要靠
外部的宣传,更要靠自身的作为。有人说,工作是最好的宣传。
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要想让别人了解你,你必须以出色的工作
实绩,让人们在实际工作中了解你的性质、地位,看到你的作用
。
江苏省宝应县人大办公室 王佳驹 刘泽洪 程卫国
(200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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