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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年奋斗廿年辉煌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回眸


  历史的检阅

  1980年7月23日,出席青岛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802名人大
代表,根据《宪法》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庄严投
票,选举产生了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青岛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载入青岛史册的重大事件。

  20年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历经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
和十二届。历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
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
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青岛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
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20年里,市人大常委会成功地组织完成了5次县以上换届选举
工作,组织指导了7次乡镇的换届选举。

  20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4件,作出修改法
规的决定14件,作出废止法规的决定2件。积极参与了国家和省的
立法工作,完成150多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20年里,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400多个检查组,对10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
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对于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
不究的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听取和审议500多项政府和法
院、检察院、海事法院工作报告,提出400多项审议意见,有力地
推动了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同时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
控告、检举等各类来信23000多件,接待来访40000多人次,依法
纠正了一些裁决和处罚不当的案件。

  20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城市总体规划、建立青岛大学
、封山建园、计划生育、行政区划调整、依法治市等重大问题,
作出决议决定70项,充分体现了议改革大事、定发展大计的指导
思想。20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0多人
(次)。这些数据反映的都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重大命题,反映
的是人大常委会呕心沥血的工作,反映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建设的进程,反映的是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的光辉历史。

  民主新篇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在青岛这块土
地上,经过20多年坚持不懈的探索,正在上演一出有声有色的民
主活剧。1998年10月,莱西市朴木镇的10余个村的村民直选委员
会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当村民们把红色烫金
的当选证书交到自己选出来的“当家人”手里时,四周立时鞭炮
齐鸣,村民们用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来迎接基层全新选举形式的
诞生。

  1999年9月15日,是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报名的第一天,报到
时间9点开始,8点还不到,就有近30名群众在门外等候。在申请
表格中填写上自己名字的一刹那,很多人难掩激动而又庄重的心
情,他们为普通市民能够有机会更直接地参与人大、政府工作而
欣慰,为岛城民主政治史上掀开的崭新一页而振奋。

  以上只是我市民主政权建设的两个镜头,它折射的是人民当
家作主的宪法精神,它是民主政治建设日益深入人心的表现,更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体验。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
员。目前我市有各级人大代表1万多人,他们来自各个方面,代表
不同的地方或团体、阶层,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是党和政府联系
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人民的意志通过他们表达。人民管理国家通过他们实现。人
大代表马鸿冰以爱管“闲事”出了名。电子游戏机的经营曾是岛
城群众怨声载道的问题,马鸿冰与本组代表先后到中、小学召开
座谈会,征求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又实地考察了多处游戏室,在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应制定全面禁止中小学生进
入营业性游戏机室的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从而引发了市民的讨
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定,电子游戏机室被全面禁止。钱钟
毓是上届市人大代表。他当代表时,平均每年都提出20多条意见
、建议,被称为是老百姓的“嘴”和“腿”。他提出的关于修建
延安路立交桥的建议于1995年变为现实。

  人大代表阎志平夜探即墨市马山镇东园庄定点生猪屠宰场,
发现存在着严重的私屠滥宰和对生猪肉注水问题。此消息一经青
岛晚报刊登后,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王新春副主任
即时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先后到城阳区、即墨市进行调查
,听取汇报,并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
吃上“放心肉”。

  继人大代表李高令等公开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听取和反
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之后,市南区3位人大代表郁玉兰、王隽华、李
钦玲又采取新的举动,她们在每周六、周日的上午,联合在费县
路大院接待群众来访,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人民群众高兴地说:
“现在人大代表与我们之间面对面交谈,亲切自然,没有任何距
离,这要感谢几位代表在我们和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还有许多许多,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广为流传……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
及时向政府、“两院”提出,既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人民群
众与国家机关的联系,又推进了政府、“两院”工作,充分体现
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优势。

  为了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了主
任、副主任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等
制度;加强了代表培训;开通代表热线;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
查;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为代表开
展活动提供了便利。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常
委会的天职。

  在20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共办理在市区禁放鞭炮、加强住宅
小区管理、前海栈桥海水浴场环境亟待治理、成立青岛市残疾儿
童康复中心、尽快维修并合理利用天后宫和禁止在市内四区山林
街头烧纸等54件议案,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1000多件
,有效地发挥了常委会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主渠道作用。

  民主监督的形式需要不断创新。只有创新,民主政治建设才
能有发展,才能有进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不断的探索。

  1995年1月14日,市人民会堂会议厅气氛严肃。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正在对当时的市环卫局、园林局、
房产局三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

  受全市人民的委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三位
局长进行评议发言。评议发言是坦率的、中肯的,有些意见甚至
是尖锐的。

  三位局长一边专注地听,一边仔细地记,同时在认真地思考
。他们必须在限期内按照代表评议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拿
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且付诸行动。

  评议活动期间,有57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共视察调
查112个单位,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84次,联系走访群众270多人
次,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6条。

  民主评议,这在我市的民主法制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是民主
监督的一种新创举。

  自199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15名政府组成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
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1998年换届后,45名政
府组成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供职报告,通过代表评议
和述职评议,增强了被任命人员及国家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公仆
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了部门工作和廉政勤政建设

  法制历程20年前,共和国刚刚结束“十年动乱”,邓小平就
指出:为了保障人民的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法制化
、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
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986年12月2日,青岛市作为国家批准的较大城市享有地方立
法权。

  1987年1月23日,青岛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市九
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的主持下,通过了《青岛市城市公有房
产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在此基础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在王今吾主任的主持下,一
鼓作气,积极营造立法优势,把握立法主动权,逐步向“立法推
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迈进,制定了《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
理办法》、《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管理办法》、《青岛市集
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青岛市资源
综合利用若干规定》、《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等
17件地方性法规。

  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使青岛市人民形成空前的法制意识。加
强地方立法,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第一任务”责无旁贷地
压在了青岛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的肩上。两届市人
大常委会在孙炳岳主任的主持下,目前已制定了56件地方性法规
,作出修改决定14件,作出废止决定2件。

  此时的青岛地方立法驰入快车道,在青岛的立法史上创造了
伟绩,为青岛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铸造了一艘又一艘的“护
航舰”。

  由于我国长期的耕地管理体制的混乱,无偿用地,分散管地
,暴露出了土地资源数量不清、权属混乱、乱占滥用等多方面的
问题。特别是出现了随着人口数量的速度递增,耕地却朝着反方
向递减的趋势。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
》等地方性法规,挡住了盲目占用耕地的狂潮。

  我们还都记得,在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前,每逢过年
都要伴以人员伤亡、火灾、噪声,在日趋拥挤嘈杂的城市里,已
给市民们带来诸多痛苦与不便,还嬗变为一种不文明的习俗,已
到了非控制不可的程度。

  1994年1月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青
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青岛市民能在平静
、喜庆、祥和、安定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创造了条件。

  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青岛,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已刻
不容缓。

  1995年11月23日,《青岛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在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为增强公民的社会义务观念,解决日益突出的血源不足问题
,1996年3月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青岛
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义务献血……
这一系列代表一个城市文明水准的工程,目前正在逐步巩固、延
伸,推动着青岛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舟驶向新世纪。

  水是生命之源。可是,近年来,由于社会工业化程度的不断
发展,我市部分河段的水质被污染,加上酸雨区域面积的扩大和
严重的水土流失,已对全市人民的生存和工作构成了直接危害。
如果不改变这种状态,对人民及后代祸患无穷。市人大常委会及
时制定颁布了《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
用水管理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
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
保护水土资源、保护工农业和城市居民用水,筑起了法制的长城

  胶州湾是我们的母亲湾,我们对它有着与生俱来的情感。但
好些生产厂家成年累月地往海中倾倒含有大量化学物质的废弃液
体,严重地破坏了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的生态环境。1995年3月和
5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
和《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两件地方性法规,保证了环保
基本国策的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战备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青岛市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
为规定》、《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青岛市集贸市
场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1995年11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时通过了上述三个法规,对于打击生
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规范市场
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
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青岛,这座百年之城,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独特的自
然环境,名闻遐迩。可曾几何时,挖沙、取土、采石、筑坟等现
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青岛的城市风貌和环境卫生。市人大常
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保护十大山头的决议,制定了《青岛市容环
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将市容
环境卫生和风貌保护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还有许多许多……

  70余件地方性法规,容纳了十几年的时间,这可以说是座“
宏伟的建筑”。

  因为,70余件地方性法规,在这片萌生希冀和繁荣的土地上
,将依法治市的梦想,逐步变成现实。

  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大立法步伐的同时,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
度。每年都要听取有关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每年也都安排3至5次的执法检查,并督促处理
了一些问题。

  开始于1985年的全市普法教育活动是迅速提高全市人民的法
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1985年
、1991年和1996年3次作出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的决议。1997年又作出了关于在“九五”期间开展“三五”普
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每年都进行较大规模的普法检查
。1990年和1997年,第十届、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依
法治市的决议和“九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并专门发出了贯彻
依法治市决议的通知,先后9次组织全市性的视察检查活动,推动
了依法治市工作。通过15年坚持不懈的普法活动,全市人民接受
了一次最广泛、最深入的法制观念启蒙教育,法律知识和法律意
识在青岛这块土地上第一次得到了空前的传播与普及。

  普法教育最直接、最明显的效应是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

  如果说,以前人民群众对法还是比较陌生的话,那么今天,
当他们受到不法侵害时,他们会先问一句:看法律怎么说。越来
越多的公民能够拿起法律武器走上法庭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讨
个说法”。

  孰是孰非,最终由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评说,这从根本上体现
了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这也不能不说是市人大常委会20年法制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
就。

  聆听新世纪的足音

  民主与法制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改革开放
、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有力保证。在我们青岛市也已经获得这
样的共识。

  而且,经过常委会20年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我们已
经取得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经验。

  已故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曾说,要提高对人大工作
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要
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对做人大工作的同志反复强调
,要牢固树立五个观念: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观念、法制观念
、民主观念、人民群众观念、顾全大局搞好协调的观念。

  现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在总结我市人大设立常委会20
周年所取得的基本经验时强调指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
导;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
;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目标已经明确,经验已经具备,只能是使我们减少了前行的
盲目。到达社会主义法治新世纪的路还很长,我们还面临着许多
新的考验、新的挑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仍然存在;地方
保护的“篱笆墙”尚未完全拆掉;执法上的“人情洞”还未填平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新世纪的阳光已洒满地平线,照亮了我们光辉的前程。让我
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把思维和工作科学
定位在新世纪、新形势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
努力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朝着社会
主义法治新世纪奋勇前行。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 刘庆武

  (2000年8月8日)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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