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人大建设
二十年长足发展
今年,是我国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二十周年。二十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一九七九年九月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起,到目前全国共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四万八千四百六十二个,各级人大代表三百三十多万名。从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七年的五年中,仅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议案三千三百六十九件,提出批评和意见一万一千七百三十条。从立法来说,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除颁布宪法外,共制定三百三十九件法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了六千多件地方性法规。
以上数字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讲民主、讲法制的风气逐步形成。尤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建立,为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他们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大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出谋献策,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刘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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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8年4月,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1名,会议选举产生了由39人组成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增补,目前常委会委员共40名。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王信田、吴葵光、陈苏厚、毛志君、董范园、王学萍、林明玉、曾浩荣,秘书长徐经国。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驻地海口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工作机构10个,其中,厅级办事机构3个,即办公厅、法规室和监督室;厅级工作委员会7个,即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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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 |
海南省人大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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