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人大建设二十年长足发展
今年,是我国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二十周年。二十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一九七九年九月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起,到目前全国共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四万八千四百六十二个,各级人大代表三百三十多万名。从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七年的五年中,仅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议案三千三百六十九件,提出批评和意见一万一千七百三十条。从立法来说,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除颁布宪法外,共制定三百三十九件法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了六千多件地方性法规。
以上数字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讲民主、讲法制的风气逐步形成。尤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建立,为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他们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大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出谋献策,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刘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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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98年5月16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热地,副主任普穷、江措、布多吉、子成、龚达希(汉族)、陆惠民(汉族)、桑顶·多吉帕姆·德钦曲珍(女)、泽仁桑珠、洛桑丹珍、永仲嘎瓦、曲加、索朗达吉、马光华、曲加。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有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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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热地 |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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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七届人大常委会常务
副主任普穷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妇女代表在选举时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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